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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一女子微信约男子开房 趁其熟睡盗窃

2013年09月11日 10:27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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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1日,张某某通过微信结识滨州市经济开发区的周某也就一日的时间,未曾知根知底,两人便开房同住一家酒店,可张某某一觉醒来,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3.5万元的财物,也随着周某消失。近日,滨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周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据了解,周某是一位“90”后女孩,2012年5月30日,周某以“张某”的身份通过微信与张某某相识。次日晚,二人酒后便至滨城区某酒店住宿。6月1日凌晨,就在张某某熟睡之际,周末趁机盗走张某某一条价值29392元的黄金项链及6000元现金。也就在案发当日,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盗窃事实。

事后,犯罪嫌疑人周某也将自己所盗窃财物已全部退赔并发还被害人张某某,被害人张某某也向法庭出具了谅解书,对周某予以谅解。

滨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罪名和事实均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周某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缴纳罚金,酌情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周鲁军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偏高,本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责任编辑:刘欣] 标签:微信约男子开房 滨州 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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