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位车主投诉奔驰车内异味重 投诉鉴定难
原标题:深圳160位车主投诉奔驰车内异味重群体投诉鉴定难
奔驰车内异味重群体投诉鉴定难
160多位深圳奔驰车主投诉奔驰C200、C300汽车车内异味重;金地名峰地产项目被投诉未经政府相关部门确认,便以“深圳实验学校入驻”作为楼盘销售和宣传的卖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深圳市消委会昨日公布了2013年深圳市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奔驰车内异味重群体投诉鉴定难
去年5月16日,先后有160多位深圳奔驰车主向深圳消委会投诉,反映自2008年—2012年间购买的北京戴克公司产奔驰C200、C300汽车,使用3—4年后,车内异味越来越大,刺鼻难闻,怀疑是厂家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
据介绍,多位车主出现身体不适,怀疑与使用该车有关。部分车主已提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辆的空气质量进行过检测,结果显示车内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物超标,但厂家和经销商未给予满意处理,消费者多次在汽车展销会上通过抗议、拉横幅等方式维权。
市消委会称,经他们多次组织奔驰厂商高层、德国技术专家等多方调查和调解,奔驰公司表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消费者的车辆进行最新工艺的清洁,并签署书面保证协议,确保在处理之后一段时间内,车内空气达到消费者满意的程度,同时争取补偿车主交通补贴费用。截至目前,奔驰公司已为部分消费者的车辆进行更换地毯、车内空气清洁等处理,但并未彻底解决所有消费者的诉求。
“车内空气质量的标准问题是本案的关键。”市消委会投诉部负责人古洪涛介绍,在国内,车内空气标准及检测方式,与消费者实际驾驶状况脱节,“目前的检测标准、方式等是在车辆刚出厂、静止、恒温等状态下做出的,但车主买了车不可能不开,因此目前检测方法操作难度大。”而且国内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中各物质的限制值,普遍低于其他国家要求,而且是非强制性国家标准,法律效力有限。但古洪涛也表示,“是否符合现有标准,不是判断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前提。”
市消委会建议深圳可率先从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角度,制定车内空气质量地方技术规范以解决相关问题。
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李龙畅律师则表示,由于法律上举证责任倒置等原因,如果消费者难以举证证明身体所受到的损害与车内空气异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可以考虑变更为要求鉴定车内座椅的皮革等化学成分是否超标等,从而证明汽车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的诉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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