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乱象愈演愈烈 规范监管却含糊其辞
“在品牌维修店都这样被宰,在哪里修车才能让人放心啊!”车主王先生的无奈说出了很多消费者的心声。
近日,一位王姓消费者的汽车刹车出现响声,到北京一家知名的汽车维修连锁店维修。
维修人员检查后告诉他:“刹车片磨损得厉害,需要更换;刹车盘、刹车泵也已经老化,建议一起更换。此外,为保证行车安全,还得更换机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等。”
然而没过多久,王先生发现刹车响声仍然存在,就换了一家汽修店,一检查才知道,刹车泵上的原件标注红漆仍在,说明该零件压根就没换过,新换的刹车片也存在质量问题。
这只是汽车维修乱象的冰山一角。
汽车维修行业乱象丛生
到去年末,我国私人汽车已超过1.2亿辆,汽车市场的大发展带来汽修服务业的繁荣。但是繁荣的背后却是收费价格漫天要价、配件品质良莠不齐、故障诊断说法不一、维修过程小病大医、更换配件以次充好等一系列行业乱象。
首先是漫天要价,同样的故障,同样的车主,但是不同的维修站点,维修的价格却相差甚多。
其次是配件品质良莠不齐甚至以次充好。业内人士透露:“修车时,汽修工用旧件、假件以次充好安装到客户的车上,甚至把客户车上的新件换下来,更换上旧件,再把新件倒手高价卖出是屡见不鲜的事情。”
再次是小病大医。观察人士指出,一些修车店为了获得更大利润,修车时不愿费劲修理汽车零部件,而是直接换新的,对配件“以换代修”的做法几乎成修车业潜规则。市民张先生发现他的轿车无法发动,便联系了一家修车店。维修人员检查张先生的车辆后表示:“车的电瓶坏了,需要更换价值500元的新电瓶。因为急着开车回家,张先生付500元换了新电瓶。两天后,张先生拿着旧电瓶到另一家修车店检测时,维修人员告诉他:‘电瓶毛病不大,其内有根电线短路了,稍加修理就能继续使用。’”规范与监管不到位是病因
交通部于2005年就颁布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主旨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不足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规定》中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这是针对较低端、管理较差的维修企业经常以次充好,用假冒产品坑蒙消费者而言的。因此《规定》要求“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同时,虽然《规定》第四十条规定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机动车辆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但这其中尚没有明确提及一个“补偿机制”,对维修质量缺陷而造成消费者可能造成的损失,没有对维修者提出“强制性义务”和“经济处罚”。
至于维修要价,统一的定价确实是不现实的。因为维修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定价。但是对于那些非法不合理要价的厂家,一定要做出惩戒。相关部门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对于比较普遍的维修项目,可以统一定价,最大限度地去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专家指出,一方面国家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学会自我保护,通过自己的努力以降低损失。最好是选择正规的4S店去维修,尽量避免去路边店。再者就是货比三家,问清楚了再作出选择。换下来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确认是否有换的必要,同时日后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也可作为证据。学会看维修结算单,修完车后记得索取相关凭证、发票,以备维权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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