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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


来源:凤凰网山东

山东省一事一议工作情况 2009年,山东省确定在利津、蓬莱、昌邑、肥城、平邑、夏津6个县(市)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从试点县情况看,各地从实际出发,创造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如昌

为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停滞问题,根据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农改办〔2009〕5号)规定,自2009年起,我省开始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对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的财政奖补。其目的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建立多方投入、共同推进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1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37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鲁财农改〔2011〕2号)等陆续出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奖补政策逐步完善。

1、奖补范围。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主要包括9大类20项内容,包括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村内环卫设施、村容美化亮化、村内文体等公共活动场所、农村燃气管线、村内新能源设施及其他如有必要可以新增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纳入的项目。

2、奖补标准。经批准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项目,在坚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上限控制的前提下,各级政府财政按不低于筹资筹劳总额50%的比例给予奖补。农民筹资筹劳的上限控制是指,一年内每个村民所负担的“一事一议”资金,东部地区不超过25元,中部地区不超过20元,西部地区不超过15元。以资代劳工价标准,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执行30元/工日、25元/工日、20元/工日。每个劳动力负担的劳务不超过10个工日。

3、申请程序。先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提出奖补资金申请,填报《山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并附报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监制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缴款票据存根、村民所筹资金专户存储的证明。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对各村申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县级财政、农业部门按职责分工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省级财政切块下达的奖补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县级财政部门采取县级报账等管理措施,视具体情况按政策对有关项目实施一定比例的财政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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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事一议工作情况 山东省 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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