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确定工作通知
2013年10月29日 20:25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2013年度我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及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职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6、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送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
关于做好2013年度天桥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确定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区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我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及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职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聘用关系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列入公务员管理范围的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系列除外)以及今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审程序
1、申报人员提出申请并经单位同意;
2、填报评审材料;
3、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4、公示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填写申报意见,并签字盖章;
5、报经主管部门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印鉴后,及时报送呈报部门;
6、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送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
三、评审条件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符合各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等任职要求。申报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中专学历、任员级4年(卫生系列5年);专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3年以上;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1年以上。申报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专以上学历、见习期满。
四、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手写)。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2份(A4纸型,原件,反正
面打印)。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A3纸型,
原件)。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
结1份;(A4纸型,原件)。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
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
记表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员级证书或单位公布聘任的文
件或聘书原件)。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从取得技术员资格至申报当
年每年一份,限事业单位)。
8、两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9、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经公
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
见栏中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
10、报送单位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市
人社局网站下载)2份(A4 纸型,原件,加盖印鉴)连同电子版一起上报。
五、填报评审材料的要求
1、严格填写评审材料。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个人总结”栏最后填写承诺语,承诺语统一规范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2、严格审核评审材料。
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年度考核材料及表格中所填写内容等进行逐项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呈报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A3纸型),在本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六、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
(一)确定职务的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对口,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资格:
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员级资格;
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确定助级资格;
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助级资格;
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中级资格;
博士毕业直接确定中级资格。
(二)确定职务程序
1、确定职务人员提出申请并经单位同意;
2、填报确定职务材料;
3、单位对填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4、公示确定职务人员的填报材料及有关情况;
5、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基层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报送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批;
(三)确定职务的材料要求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2份。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转正定级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证明材料。一张两寸照片。
七、报送材料时间及收费标准
参加评审及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请于2013年11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评审、确认费用按照鲁价费发[2000]235号和(2001)鲁财综函1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初级每人100元,中级160元。
八、严肃推荐评审纪律,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择优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的程序办理。对报送的录入信息和有关材料要认真审核,需要单位负责人签章的,必须有本人亲笔签名,做到谁签名谁负责,保证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各主管部门对呈报的材料要严格把关,仔细审查整理,保证评审材料规范有序。要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与检查,对提供假学历证书、假获奖证书、假论文以及填报假材料的人员,严格按照山东省纪委、监察厅、人事厅印发的《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规定严肃处理。对把关不严,报送假材料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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