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泉水文化节”摄影比赛的通知
2013年08月22日 16:52
来源: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
为认真实施天桥区委、区政府2013年的工作目标,喜迎济南市首届泉水节和“十艺节”,在社区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社区环境,决定2013年7月至8月期间,举办首届“泉水社区文化节”系列活动。同时,举办
为认真实施天桥区委、区政府2013年的工作目标,喜迎济南市首届泉水节和“十艺节”,在社区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社区环境,决定2013年7月至8月期间,举办首届“泉水社区文化节”系列活动。同时,举办首届泉水社区文化节摄影比赛。比赛结束后举办摄影展,并将获奖作品结集成册,欢迎广大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现将大赛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街道
济南市摄影家协会
济南市天桥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
天桥区无影山社区的无影潭,是济南市唯一坐落在社区内的济南七十二名泉之一。围绕无影山街道的泉水社区文化节系列活动,针对泉水社区文化节系列活动进行全方位的拍摄。主要有:
1、启动仪式,请有关领导揭牌,百名书画爱好者泉边挥毫润笔。
2、摄影爱好者拍摄泉水文化节活动,全程拍摄。
3、开展社区百姓公益活动,进行护泉教育。
4、影潭书画院诗歌朗诵会,举行百姓吟泉会。
5、请专家为社区居民、学校学生讲授爱泉、护泉的有关知识。
6、组织学生认领花草树木,组织志愿者美化绿化公园。
7、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向居民发放护泉爱泉倡议书。
8、组织钓鱼爱好者开展钓鱼比赛。
9、组织社区居民享受泼水节带来的清凉和快乐。
10、举办“同住泉水边”消夏文艺晚会。
11、闭幕式:举办泉水社区文化节汇报演出。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须是无影山社区首届泉水文化节区域内的原创作品。纪实作品要求内容真实,可以经过电脑软件后期裁剪及反差调整,不能改变其原有内容的真实性,拒绝弄虚作假。
2、参赛作品单幅要或组照,所有作品需在照片背后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拍摄时间、地点、事件简介。
3、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组照不超过6幅,作者须用透明胶带在照片后面按顺序依次粘贴,标明序号。图片故事须有简要文字说明。
4、参赛作品须交不小于3MB的JPG格式的作品电子版,8月28日前,发在首届泉水文化节邮箱:2373158778@qq.com , 联系人无影山社区: 吕慧电话:85872776 天桥摄影协会:王敏82111226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作品奖和优秀奖,
一等奖1名,1000元(纪念品)
二等奖2名,500元(纪念品)
三等奖3 名,200元(纪念品)
优秀奖20名,纪念品。
四、有关说明
1、本次大赛的获奖作品颁发奖金(纪念品)、证书,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以上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将本次活动作品出版画册、展览和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2、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均由作者自行解决。
3、采风期间,所有参赛人员要确保人身安全,防止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相关专题: 济南天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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