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茂:“金改22条”体现极强专业性与前瞻性
2013年11月08日 14:19
来源:中国企业报
山东金改下一步——专访济南大学公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国茂 8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这份引发业内强烈关注的方案也被统称为“金改22条”,在国
新政需防止发生新的金融风险
《中国企业报》:您对山东金改方案还有哪些建议和补充?
孙国茂:我想提四点建议。
首先,实施“金改22条”要做好两个结合。一是转方式和调结构相结合。通过“金改22条”的实施,达到经济结构,尤其是产业结构优化的目的。二是和发展非公经济相结合。目前,以“大钢铁”、“大煤炭”为代表的重化工业企业普遍遇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困难,建设美丽中国势必进一步制约这类企业的扩张。因此,山东今后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都将来自非公企业和小微企业,落实“金改22条”如果能与发展非公经济相结合,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困难也将得到明显缓解。
第二,实施“金改22条”要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民间金融为突破口。山东目前已建成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这是一个很好的起点。在国家尚未放开金融管制的情况下,要想增加金融机构非常困难,但是,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PE公司和阳光私募基金等类金融机构却相对容易,因此,山东应当在发展民间金融方面进行大胆尝试。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080家,贷款余额5921.38亿元。而与江苏485家,贷款余额1036.62亿元相比,山东257家,贷款余额仅331.38亿元。由此可见,山东民间金融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第三,实施“金改22条”要以现代金融体系和区域性金融中心为建设重点。这里所说的现代金融体系是指能够满足社会融资需求的金融体系,它的基本特征就是不存在金融抑制。除了虚拟性外,金融的另两个特征是它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现代金融体系应当包括一个具有强大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从这个意义上讲,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对于现代金融体系的形成至关重要。能否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不取决于建多少高楼和CBD,关键在于金融产业的聚集,山东省和济南市两级政府应出台更详细、更优惠的政策,只有不断吸引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向济南聚集,才能真正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
第四,实施“金改22条”要防止发生新的金融风险。事实上,在过去十年中,山东一直是金融风险频发地区。从2004年天同证券因巨额亏损导致挪用客户保证金最终被中国证监会关闭清算,到最近几年震惊全国的齐鲁银行诈骗案和烟台商行高层挪用巨额资金、集体腐败案,再到近一两年接二连三发生在鲁中地区的民间借贷纠纷,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风险事件表明,山东金融体系还存在着风险防范漏洞。好在,“金改22条”中的第21条专门提出“完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体系”等具体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孙国茂:济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济南大学公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公司金融研究》杂志执行主编。长期从事金融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金融、资本市场和制度经济学等。
相关专题: 山东金融改革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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