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布两处公租房租金标准 每平方月租3.66元
2013年09月12日 16:38
来源:济南日报
济南时报3月29日讯(记者 张晓莉) 29日,高新区公布位于该区的两个公租房项目的租金标准,其中孙村公共租赁住房(南区)为每月每平方米3.66元,沁园新居基准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7.96元。 记者
济南时报3月29日讯(记者 张晓莉) 29日,高新区公布位于该区的两个公租房项目的租金标准,其中孙村公共租赁住房(南区)为每月每平方米3.66元,沁园新居基准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7.96元。
记者获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房屋管理中心委托专业价格认证机构对沁园新居和孙村公租房项目进行测算,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沁园新居、孙村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征收,沁园新居基准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7.96元,可上下浮动5%;孙村公共租赁住房(南区)基准租金水平为每月每平方米3.66元,可上下浮动5%,具体标准由执收单位与承租人合同约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执收单位,应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明码标价,在租金收取场所的显著位置将文件依据、租金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收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此标准3月20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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