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发展长效机制如何设计
2013年12月26日 16:21
来源:北京商报
传言已久的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随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昨日在2013博鳌房地产论坛上的一句“长效机制的草案肯定有了”终于得到证实,然后其“没有五年时间难以出台”的表态,也让业界担忧,长效机制的建
建设时间
长效机制不能急于一时
对于各界颇为关心的长效机制出台速度、成形进度,朱中一坦言,长效机制没有五年时间难以出台,并在改革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实时更新。
对此,业内出现了一些担忧之声,有观点认为,我国房地产市场日新月异,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后,市场情况根本难以预料,到时候再陆续出台长效机制能否真正解决市场中存在的问题,长效机制难道不该“只争朝夕”么?
“欲速则不达”,陈宝存说,他认为这种担忧没有必要,“如果用五年左右就可以逐步形成长效机制是非常不易的。”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陈国强称。而陈宝存则直言,长效机制估计在未来五年也只能形成一个初步草案,想要在这个时间内完成基本是不可能的,逐步完善长效机制至少与需要十年甚至更久。
陈宝存认为,长效机制的建立需要以存量房评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等工作作为基础,需要进行基本工作非常多,推进、实施也非常难,长效机制中大量政策提出很久却无法执行就是因为很多实行所需基础条件都不具备。
朱中一介绍,长效机制的内容应该包括如何完善住房制度、调控的机制、财税制度以及住宅产业化等问题。并且,长效机制会对现有的财税体制、土地政策、金融体制都会有所改革。而在陈宝存眼中,仅在“改革财税制度”一项中推行“房产税”政策就需要对大量的存量房进行调查、评估,“对存量房和增量房同时征税,才能真正达到调控作用,但如果不对存量房评估就仓促出台条文,最后调控政策也只能沦为‘摆设’。”陈宝存表示。
另外,对于市场动态变化后,长效机制的出台能否起到应有的效果的看法,陈国强认为,长效机制是在不断制定、完善、出台、改进的,目前我国的长效机制体系并不是完全空白的,包括已经出台的预售制度等行业制度都是长效机制的组成部分,不论是已出台的还是正在制定的、刚刚启动甚至还未启动的政策,如果要被纳入到长效机制中,就必须是随着市场变化而不断变化、完善的,尤其是市场影响比较大的、比较核心土地供应等制度。
相关专题: 解读2013年度房地产市场10大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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