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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年)


来源:中国山东政府网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着力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建设品质,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强化集聚辐射作用,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

(三)加快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质量。着力把济南、青岛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把其他15个设区市打造成省域综合性中心城市。

济南市要充分发挥省会优势,实行轴带辐射、组团发展,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和开放型经济建设,积极促进工业优化升级,建设综合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深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加快建设中央商务区,着力发展总部经济,形成聚集效应,切实提高在区域发展中的首位度,努力建设区域性经济中心、金融中心、科技教育中心、文化旅游中心、物流中心,成为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中心城市。

青岛市要按照“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空间战略格局,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强化城市功能,发展高端高质产业,打造“蓝色硅谷”,努力建设区域性贸易中心、东北亚航运中心、高技术产业中心、滨海旅游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成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先导示范区、全省对外开放的龙头、黄渤海地区的中心城市。

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等城市要依托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科学定位区域功能和作用,强化产业支撑,壮大经济实力,推动组团发展,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高承载能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和辐射带动能力;其他设区市要进一步加快发展,不断扩大城市规模和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争取早日跨入特大城市或大城市行列。

(四)整体提升县域中心城市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县(市)数量多、基础好的优势,继续推进省管县改革,实施扩权强县,不断简政放权,优化环境,大力推进县级市和县建设发展。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技术创新,主动承接大中城市产业转移,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建设品质,打造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强大载体、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关键支撑。即墨、滕州、龙口、寿光、诸城、新泰、荣成、文登、邹平等要率先发展成为公共服务水平高、人口集聚能力强的大城市;章丘、胶州、平度、广饶、蓬莱、莱州、招远、莱阳、海阳、青州、高密、昌邑、兖州、邹城、曲阜、肥城、乳山、沂水、郯城、禹城、乐陵、博兴、临清、高唐等要加快发展成为经济实力雄厚的中等城市;其他县(市)要提升经济实力,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成为综合实力较强的小城市。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东营临港产业区、莱州临港产业区、潍坊滨海新城、文登南海新区、临沂临港开发区、滨州临港产业区等,要按照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和环境容量,通过提质加速,发展成为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市新区。

(五)着力突破小城镇建设。坚持以实施城镇化战略为主线,以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工业化为支撑,按照“规模适度、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的要求,全面推进示范镇和中心镇建设,认真抓好国家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着力打造经济强镇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次中心,推进小城镇向小城市转型。结合“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积极推进扩权强镇改革,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实现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镇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把100个示范镇打造成为县域产业成长的新载体、创业发展的新平台、人才集聚的新高地,使其成为承接城市产业转移、就近就地吸纳农村人口的重要载体。重点选择10—20个基础好、潜力大的小城镇,力争将其培育成布局合理、经济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的小城市。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省小城镇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人口规模明显扩大、城镇面貌明显改善。

(六)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规划先行、建设集约、因地制宜、群众自愿”的原则,坚持以中心村为核心,以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为导向,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强化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把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等统筹纳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建设水平,实现集聚发展。要加快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建立健全城乡公交、供水、供电、供气、广电、通讯、消防、环保以及太阳能等新能源供给、污水处理、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不断优化完善农村商业连锁、基础教育、文化娱乐、卫生医疗和社会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到2020年,建成10000个左右功能齐全、特色明显、环境良好、生态宜居、管理健全的高品质新型农村社区。

三、推进城镇化的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综合引导作用。加强对山东特色城镇化发展规律的研究,抓紧制定省、市、县城镇化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人口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文物保护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相衔接,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区域关系,明确城镇化发展目标、方向、空间布局、支撑体系,形成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指标体系,建立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引导城镇化科学有序发展。牢固树立“理性增长”和建设紧凑型、复合型城市的规划理念,加快建立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乡)规划、农村社区规划、村庄规划以及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覆盖全域的城乡规划体系。加快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密集区规划、重点协调区域规划以及城际轨道交通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区域绿道网规划、防洪排水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增强引导和控制城市土地开发和建设的能力。加快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促进城市由平面开发向立体开发转型。加强城市设计,提升城市品质。重视城市中心区、城市新区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打造地域特色建筑精品。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的规划实施管理体制,强化市辖区、各类开发区(园区)、乡村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全面实施“阳光规划”,充分发挥城市(乡)规划委员会作用,加快建设完善规划展览馆和展览场。推进规划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实施省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和城乡规划监督评估制度,加强城乡规划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提升规划执行效力,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城融合互动发展。立足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城市经济,探索服务经济新模式,不断优化提升城乡产业结构,夯实城镇化的经济基础。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和高端高质农业,不断完善农业现代产业体系,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以农业现代化筑牢城镇化发展基础。围绕构建城镇化战略格局,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推动生产要素向城市群、城镇带、区域中心城市和小城镇集聚,加快壮大产业规模。以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知识技术密集、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强化城镇体系专业化分工协作,提升中小城市产业承接能力。推动各类开发区(园区)转型升级,积极倡导“数镇一园”和“多社区一园”等发展模式,实现产城联动发展。加强产业园区建设与城市建设的有机衔接,发展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宜业宜居的城市新区,推进城市新区产业高端化,促进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大力发展建筑业,加快建设建筑强省。加快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建筑,提高住宅产业化水平,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管,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注重增强就业吸纳能力,提高城镇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城镇产业体系。推动城镇化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着力提高城镇服务业比重,强化服务业重点地区、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四大载体”支撑,积极发展金融保险、休闲旅游、现代商贸、文化创意、物流配送等现代服务业,积极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鼓励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经济结构,不断增强城市现代服务业向广大农村辐射能力,协调推进城市服务业和农村服务业共同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镇域经济,增强县域综合实力,壮大优势产业,以市为单位整体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完善城乡各项服务网络,推动城市资本、技术优势与农村资源优势结合,促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

(三)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推进城乡公用设施现代化。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合理布局、整体推进”的原则,统筹推进城乡电力、交通、能源、水利、燃气热力、通信、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完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加强智能电网以及新型能源建设。加快建设“四纵四横”铁路运输网络,优化港口布局,加快济南机场扩建和青岛机场迁建,不断加强铁路、公路、机场、港口、轨道交通之间的衔接配套,提高组合效率,发挥整体优势,构建便捷、高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引导城镇群集约协调发展。大力加强公路路网建设,构建以高速公路为骨架、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为支撑、农村公路为基础的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公路网,不断提高城乡公路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发展非机动车交通,科学引导小汽车交通,不断优化公交线网和公交站场枢纽布局,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努力构建现代化城乡公共交通体系。围绕城镇布局和形态,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和区际交通骨干网络,加快建设客运专线和城际轨道交通,推进城际交通多通道高速化,强化城市群内外交通联系。加快济南、青岛等中心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力争到2015年建成100公里以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到2020年山东半岛城市群内主要城市实现城际轨道交通相连。充分发挥海岸线和海岛资源优势,积极开发风能和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加快实施老旧管网改造,强化城市给水排水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桥梁安全管理,加强城市防洪、抗震、人防等功能设施建设,提高城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发展地下停车、地下交通、地下商业、地下仓储等设施。加强地下管网建设,在城市道路新建和大修改造工程中集中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沟,统筹协调各类工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采暖系统,加快提高城镇集中供热普及率。加快建立完善与城镇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镇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人口计生、商业网点等现代化服务设施,不断优化设施空间布局,全面提升城乡公共设施服务水平。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新型城乡管理体系。以信息化、智能化助推城镇化,推广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城区等智慧城市建设。以推进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智能化为核心,推动信息技术与城市发展全面深入融合。加强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快建设光纤宽带网络,完善城市地理信息、交通通信、社会治安、环境管理、市容管理、灾害应急处理等智能化信息系统,强化城市智能管理。进一步推进“数字城管”,加快实现县城及县级以上城市“数字城管”全覆盖,逐步实行省、市、县三级联网,推动城市管理模式转型升级。加强城乡应急管理体系、治安防控体系、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类预警预防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保障城乡经济社会正常安全运行。适应城市社会转型的需要,加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城乡统筹管理,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城镇管理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和谐城管”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城区基层管理扁平化、网络化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城镇管理重心下移,建立精简高效、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城镇管理新体制。强化区、街道(镇)政府的管理职责,理顺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事权关系,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和社区服务组织,加快形成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新机制。加强城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平安山东”建设,维护城乡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城乡社会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实行城乡生态共保,提高人居环境品质。加强城乡生态建设,促进城乡环境统筹规划和整治。着眼城乡生态系统源头保护和综合治理,建立城乡优势互补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机制,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分区分类管理,实现城市环境管理与农村生态建设良性互保互促。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城乡生态环境监管。强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管理,加快全省生态网络规划建设,加大对生态敏感地区的空间管制力度,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加快形成宜居宜业的城乡生态环境。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集中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加强节约型城乡建设的区域集成和技术综合运用,加快以低碳交通、低碳能源、低碳建筑和低碳生活为导向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积极参与国家低碳生态城(镇)建设试点示范,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城区。全力推进城市绿荫行动,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林荫道路、林荫停车场、林荫庭院、林荫公园和立体绿化工程。继续做好园林城市(城镇)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人居环境(范例)奖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力实施绿色城镇行动计划,在100个示范镇中先行先试。深入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积极推进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电子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鼓励推广应用安全可靠的垃圾焚烧综合利用等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大力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改造建设,重点加快南水北调沿线和小清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尽快解决城市(含县城)污水直排环境问题。到2015年,70%的建制镇驻地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加强水质监管和检测,确保城乡供水水质。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推进水循环利用,提高用水效率。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深入实施供热计量改革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突出抓好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城乡居民广泛使用节能产品,开展各项节能降耗活动,限制高能耗高物耗产品生产,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开展城乡美化活动,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背街小巷和老城区绿色改造,提高城乡绿化美化亮化水平,建设美丽山东。

(六)推进城乡民生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创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优化教育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教育资源,着力构建城乡双向沟通、良性互动、动态均衡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缩小城乡之间教育差距,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规划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率先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示范镇、中心镇和小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城乡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高计划生育社区、村(居)自治水平,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不断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公积金监管,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引导合理、梯度住房消费。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服务,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和救助体系,切实做好向城镇转移的“五保”、“低保”、优抚对象、产业工人等群体的城镇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重视旧城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农村社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城乡低收入人群、弱势群体聚居地的人居和交通环境。建立多元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提供服务。

(七)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突出城乡风貌特色。大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市民的精神家园。加快构建城乡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大力推进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增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服务、新闻出版、数字内容与动漫、文体休闲娱乐、文化产品流通、文化产品制造业等重点产业。突出城镇文化特色,打造城镇品牌,提升城镇品位。广泛吸收国内外城市规划建设先进理念,系统挖掘地方建筑文化特质和文化基因,研究梳理地域特色鲜明的建筑符号、建筑材料和建造工艺,形成与城镇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环境相适应的建筑风格和城镇风貌。注重城镇和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和民间艺术传承,弘扬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提升城镇村落文化内涵,彰显山东民俗文化魅力。丰富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的内涵,全面加强城乡居民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道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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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逯延津]

标签:创业制度 都市连绵区 小清河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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