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年)
2013年10月14日 19:27
来源:中国山东政府网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着力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建设品质,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强化集聚辐射作用,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
原标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年)的通知
鲁政发〔2013〕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4日
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年)
为深入实施城镇化战略,加快城镇化发展,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推进城镇化的总体要求
(一)发展现状。城镇化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依托。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积极开展“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但总体看,我省城镇化发展仍然存在质量不高、速度不快的问题。特别是城市群发展滞后,中心城市综合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小城镇规模小、实力差,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不足、承载力不强,城镇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和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突出。
(二)指导思想。以“提质加速、城乡一体”为目标,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产业支撑力和城镇承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积极转变城镇发展方式,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培育山东半岛城市群和济南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着力突破县城、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彰显资源环境和齐鲁文化特征,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山东特色城镇化道路。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更加关注、重视、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高城乡文明程度,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城镇化路子。
2.坚持规划引领,集约发展。以规划为龙头,科学定位、系统谋划,突出全局性、战略性、整体性,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合理控制城镇规模和开发强度,不断提高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走高效、集约、全面发展的城镇化路子。
3.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着力统筹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协调发展、资源要素配置、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创新和公共服务,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协调推进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城镇化路子。
4.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转变城镇发展方式,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型城镇,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路子。
5.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充分尊重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人口资源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差异性,科学确定城镇化发展目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个性,多元发展,打造魅力城镇,走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城镇化路子。
6.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深化城乡户籍、人口就业、社会保障、土地管理、建设管理、财税、投融资、行政区划等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消除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障碍,走改革创新的城镇化路子。
(四)主要目标。
到2015年,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20万人;城镇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5万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4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5年下降17%;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均城市道路面积25平方米,燃气普及率达到98%,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4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92%;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5平方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100%;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平方米。
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6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5%),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显著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和文明水平显著提高,城镇集聚辐射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城镇化发展质量进入全国前列,基本形成山东半岛城市群、济南省会城市群经济圈、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区和鲁南城镇带一体化快速发展新格局,全面构建起支撑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五)发展策略。根据不同区域现状特点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实施多元化、差异化的城镇化发展策略,探索地方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和道路。
1.城镇密集区。包括城市群、城镇带,按照“空间集聚、交通引导、组群推进、城乡一体”的原则,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健全城市群协调推进机制,加快完善快速交通和基础设施网络,促进城镇集约化、网络化发展。
2.大城市地区。以中心城为核心,依托快速交通走廊和产业园区,建设若干新城区和新市镇,促进郊区城市化,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增强综合实力。
3.县城和小城镇。着力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建设品质,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强化集聚辐射作用,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
4.各类开发区。发挥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壮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层次,实施产城融合,加快向集经济功能、服务功能、生态功能、宜居功能于一体的新城区转型。
5.农村地区。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采取园区带动、村企共建、强村兼并、多村联建等形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社区化联动发展,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融合转变。
二、推进城镇化的发展布局
(一)积极构建新型城镇体系。结合“蓝黄”战略实施,与区域经济发展总体布局相适应,加快构筑以城市群为主体,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县域中心城市为支撑,以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基础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城乡一体的五级新型城镇体系,促进人口、产业及各类要素资源向重点城市、城镇密集区和发展战略区集聚,基本形成“一群一圈一区一带”省域城镇空间格局。“一群”即山东半岛城市群,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一圈”即济南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是带动我省中西部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的经济增长极;“一区”是依托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开发建设,培植的环渤海经济圈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城镇发展区;“一带”是依托鲁南经济带开发建设,构筑的欧亚大陆桥东部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城镇带。到2020年,全省城区人口超过100万人的特大城市16个;50—100万人的大城市20个;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40个;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30个;镇区人口5万人以上的小城镇100个;新型农村社区10000个。
(二)全面提升城市群综合竞争力。积极推进山东半岛城市群、济南省会城市群经济圈、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区、鲁南城镇带规划建设,实施“强化核心、多元增长、区域联动、县域支撑”的发展战略,构建区域统筹规划体系、产业统筹布局体系、设施统筹建设体系和市场共建体系,促进区域产业发展互补、基础设施共建、生态网络相联、资源信息同享,使之成为引领全省、辐射周边地区的城市群,成为全省科学发展的示范区、创业创新的先行区。
1.山东半岛城市群。依托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发挥青岛龙头带动作用,坚持陆海统筹、城海互动,积极向西拓展山东城市经济发展腹地,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壮大现代服务业,加快改善需求结构,大力推进区域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建设,努力建成功能互补的高端产业聚集区、布局合理的都市连绵区、改革开放先行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济南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以功能一体化为核心,坚持区域联动、布局统筹、协作共建,加快发展以济南交通枢纽为中心的综合型、立体化、信息化城际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培育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切实增强城市快速集聚与高效辐射功能,着力建设成为交通发达、产业繁荣、开放创新、生态宜居的城市群。
3.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区。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率先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构建高效生态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四大临港产业区,引导人口、产业向中心城市集聚。重点培育东营、滨州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发展,构筑网络化、生态化城镇格局。
4.鲁南城镇带。依托人口和资源优势,创新发展形式,积极引导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产业向区内延伸转移,加快集聚高端要素,使其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产业基地和临港产业基地;以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重点培育日照、临沂、济宁、枣庄、菏泽等5个中心城市,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建设成为空间布局合理、城镇职能协调的城镇带。
相关专题: 山东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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