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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明年电子眼抓拍违法行为将扣分


来源:汽车之家

[汽车之家烟台新闻] 今年8月份以来,烟台交警部门在全省率先调整交通违法计分规定:除闯红灯和超速50%以上之外,其它电子眼抓拍的违法行为不扣分。“大中型客货车驾照一年一审,其主要目的是,严格机动车驾驶人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原标题:烟台明年电子眼抓拍违法行为将扣分

今年8月份以来,烟台交警部门在全省率先调整交通违法计分规定:除闯红灯和超速50%以上之外,其它电子眼抓拍的违法行为不扣分。

新规实行3个多月以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交警部门提醒,新规截止日期是2012年12月31日,明年起将恢复之前的罚款同时计分规定,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在年底之前赶紧把违章处理了。

资料图

年底前部分违法暂不扣分

从今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烟台交警部门对非现场查获的九座以下非营运乘用车(轿车、小型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除“闯红灯”和“超速达到50%以上”以外,其他违法行为一律只罚款不记分。据悉,这次烟台调整的计分规定,在全省尚属首次,受到广大驾驶员的欢迎。

“驾驶人如果多起违法行为长期不接受处理,也达不到教育和惩戒的目的,给社会增加了许多交通安全隐患。”市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臧洪岩说,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市交警支队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重点车辆与一般车辆、重点违法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相区分的原则,对非现场查获的九座以下非营运乘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规定,进行如下调整:非现场业务处理工作中,闯红灯和超速达到50%以上的行为须按照记分处理,其它行为不记分。对于需要记分的情形,必须要求接受处理的驾驶人与驾驶证相符,不允许持有他人驾驶证接受处理。有违章行为的驾驶员请抓紧时间去处理。

2万多大中型客货车驾照未年审

自5月份起,全市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需每年办理审验、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然而,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全市共有B证以上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54158人,其中,四成以上尚未年审。

“大中型客货车驾照一年一审,其主要目的是,严格机动车驾驶人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据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监考科副科长姜远军介绍,结合新规的实施,5月1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升级时已自动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有效期止”更新。以5月1日为临界点,年审日期在2012年5月1日前,则下次审验日期向后推1年,如:如某A1驾照,4月20日为年审日,则下次年审日为2013年4月20日;如果初次领证日期是某年12月1日,系统升级后,审验日期自动默认为2012年12月1日,即今年12月1日需到交警部门办理审验。需要提醒的是,驾驶人可以提前一个月进行审验。

上万驾照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

截至今年10月底,烟台的驾驶员总数达1807571人。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因为没有及时换证被注销的有2608人,因未及时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的有8418人。

“上述两种驾照都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只要按照规定可以进行驾照恢复。”姜远军介绍,注销可恢复只需复试一门理论,驾龄连续计算。如不及时办理,驾驶证将会变成注销状态,需重新进行理论、桩、场、路所有科目的考试,驾龄也按初次申领计算。

恢复驾驶证业务本人需带手续:驾驶证、身份证、三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芝罘区和莱山区的驾驶员可到交警支队考试中心三号大厅受理。各县市区的驾驶员到所属车管所进行办理。

交警支队驾管所监考科业务一股股长龙连玮告诉记者,驾驶员驾照被注销,自己还不知道的有很多,这种情况,如果在路上行驶被交警查到的话就要受到处罚了。“目前为止应该是罚款一百元,另外,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保险公司对这方面是完全可以拒赔的。”龙股长说,如果是超过三年还在道路上驾驶车,就属于无证驾驶车辆,应该予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两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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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驾照 闯红灯 交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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