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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国庆期间治安良好 查纠交通违法行为1687起


来源:胶东在线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未发生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未发生群死群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

原标题:国庆期间烟台治安良好 查纠交通违法行为1687起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未发生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未发生群死群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各大公园、旅游景点等文娱活动场所秩序井然,市民们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假日。

为切实作好国庆安全保卫工作,烟台市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门动员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精心部署,抓好落实;市局党委成员、有关处室分工负责、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督导落实。特别是在关键时刻、关键岗位、关键环节上,各级领导都事必躬亲、身体力行,“想全想细想万一,抓细抓实抓具体”,以实际行动带动和激发队伍干劲,把工作做好做实。全体值班民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有效维护了安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6日上午,市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国庆安保视频调度会,对国庆剩余假期的安保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针对假日后期的返程高峰,要求各地确保各项安保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做好收尾工作。

持续深入地开展了“大走访、创满意、促和谐”活动,组织民警深入村居农户,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掌握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针对节日特点,烟台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各类交通枢纽、广场和旅游景区的巡逻防范,提高巡逻等级,确保安全有序。

一是开展节前治安清查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治安清查行动,采取设卡堵截、治安检查、安全排查等有效方式,集中清理易于藏污纳垢的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复杂场所,全力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二是大力强化社会治安巡控。节日期间,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到街面上,市局采取徒步巡逻和机动车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旅游景点、大型超市、公园等群众集中区域的巡逻控制;各县市区巡警大队每日保持4个巡逻组,城区派出所每日保证1个巡逻组,对城区党政首脑机关、重点要害部位以及易发案的重点路段实行24小时巡控;农村派出所积极组织治安巡逻队、保安服务队、厂企保卫力量等,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的治安巡逻,及时发现、打击各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共出动巡逻警力8700余人次,查破治安案件142起。三是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发生的现行案件快速反应,快侦快破,及时消除社会影响;深入开展追逃活动,采取上门规劝、布建特情等方式,集中追捕在逃犯。共破获案件4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

全力开展了以防火、防爆炸、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整改、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制度执行、安全监督力量配备和职责履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把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消防部门与派出所密切配合,对宾馆、饭店、商场、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落实消防设施,集中解决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消防单位、部位386个,发现整改消防安全隐患128处,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14份。加强道路交通疏导,在超市、市场及城区重点路段安排民警定点执勤,调节交通流量,疏导交通阻塞。同时,以长途客运中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严重超载等影响道路安全的问题为重点,加强全市主干道路的路巡路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共检查车辆22610辆次,查纠交通违法行为1687余起。(记者 侯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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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延亭]

标签:交通违法行为 治安检查 治安巡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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