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三轮汽车撞死人后逃逸 民警破案全程
2015年02月12日 13:22
来源:齐鲁网 作者:沛海 晓东
9日下午15时许,在福山交警部门和辖区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交警二大队民警快速到位,在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嫌疑人刘某家中,将其捉拿归案。9日下午16时30分许,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嫌疑人刘某被带回交警二大队,案件由此进入了询问肇事嫌疑人的阶段。
资料图
原标题:烟台一三轮汽车撞死人后逃逸 民警破案全程(图)
烟台齐鲁网2月12日讯 (通讯员 沛海 晓东) 近日,烟台交警二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案,一辆三轮汽车驾驶员无证、酒后、驾驶报废车,在市区楚玉路当场撞死一名行人,该车不但不停车查看情况,反而驾车逃跑,事故民警反应迅速,在24小时之内,就将该肇事嫌疑人抓捕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当中。
2月8日下午18时23分许,二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接到一群众报警称,在楚玉路北上坊村阿公食品公司对面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一辆三轮汽车撞倒,要求民警赶快前往处理。从报警人气喘吁吁的描述和慌张的语气,民警判断伤者的情况应该比较紧急,时间就是生命,值班民警一面安排处理事故民警快速到达事故现场,一面调度大队当日巡逻备勤警力前去增援。
8日晚18时30分许,处理事故的民警最先到达现场,由于此时正值下班时段,事故现场围满了围观的市民,民警将市民劝离后发现,事故现场一片狼藉,有一名约50岁左右的男子一动不动的躺在道路西侧的地上,地上满是斑斑血迹,该名男子的头上、脸上也都是血,整个人已失去了意识,民警见状,立即拨打电话联系了120急救部门,将受伤人员运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与此同时,民警开始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查,通过勘查民警发现,整个事故现场肇事车辆同行人撞击后遗留的大小碎片散落了一地:有大灯的碎片、不完整的车辆品牌标志、车玻璃的压条等等,民警当即对这些碎片进行了收集保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随后,民警又询问了现场目击者,通过询问得知,肇事车辆撞倒行人之后,竟然连停都没停,就趁着夜色加速逃离了事故现场。就在这时,从医院传来噩耗,该名伤者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8日晚8时许,通过对现场的勘查和对目击证人的询问,该事故被确定为恶性的肇事逃逸事故案件。事故民警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交警二大队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接到汇报后,交警二大队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预案》,由大队领导进行综合指挥调度,全面布置警力,依照预案,大队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由事故民警对该事故的目击者和死者的工友依法进行询问,另一路民警由巡逻民警协助办案民警前往事故发生现场及周边,进行摸排、查找线索,全力侦办该起逃逸案件。
8日晚10许,办案民警依法对死者工友进行询问,通过询问得知,死者姓孙,他们三人都在西郊一建筑工地务工,当天下午18时许,他们三人在楚玉路附近的一个饭店吃完饭徒步往工地走,他们两人走在前面,孙某某走在最后,当穿越马路时忽然听到后面一声响,两人一转头,看到了孙某某从后面飞了过来,紧接着一辆三轮汽车从他们的身边疾驰而过,而该三轮汽车停也没停,加速往南逃窜了。他们见状,立即跑过去察看孙某的情况,当他们看到孙某全身都是血时,都十分惊慌,过了片刻,两人才反应过来,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9日凌晨0时许,通过现场细致比对肇事车辆碎片及询问目击者,办案民警得知,该案中的肇事车辆系一辆蓝色的的农用三轮汽车,由于事故发生时天色已黑,该路段没有路灯等照明设施,因此现场目击者未看清该涉事车辆的具体状况。
通过连夜对目击者的询问和事故周边的排查,虽然得到了一些线索,但是这些线索支离破碎、非常有限,调查由此中断。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天色已经渐渐泛白,可案件的调查却毫无进展,虽然民警已非常疲劳,但考虑到死者家属焦虑的心情,民警重新打起精神,立即投入到对线索的重新梳理中。
9日清晨7时许,事故中队民警立刻召开该起事故侦破工作分析调度会,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重新调整了破案的思路,扩大侦破的范围,以此制定出案件侦破的方案。
9日上午8时许,依据侦破方案,办案民警被分为了五组:一组民警在事故中队对现场目击者进行详细询问,制作询问笔录;二组民警携带车辆碎片,先去汽修厂进行比对,核实具体车辆情况,之后再去事故发生地点附近村落查找相关的车辆进行二次比对;三组民警继续道事故现场周边的村落进行走访摸排;四组民警继续调取查看事故现场周边道路的卡口和监控录像;五组民警继续扩大调查范围,负责对肇事车辆可能逃离方向道路上的相关学校、加油站及其他相关监控录像进行调取查证,寻找破案线索。
9日上午11时许,经过民警不懈的努力,案件侦破工作终于有了新的进展。第二组民警经过详细核实,基本确定了发生该起事故的车辆品牌:一辆蓝色的巨力牌三轮汽车。
9日下午14时许,第五组民警在对西牟村村内监控录像进行调取查看时,在相关时间段内发现了疑似车辆,该品牌的三轮汽车在录像中出现后,又向右转驶向了港城西大街,但车辆号牌无法看清。通过加大搜索范围,民警调取了港城西大街就近位置的智能卡口录像。在这个卡口的录像中,民警终于发现了该三轮汽车的清晰图片:该车右前大灯已经破损,“巨力”的标志业已脱落,车辆牌号和驾驶员的面容清晰可见。经过细致查看图片,民警确定,这正是8日当晚发生事故的肇事车。
经核查该车牌号,民警得知该车登记住所为福山区回里镇某村。由此民警锁定了该车车主,并最终确定了该起事故的驾驶人刘某。案件侦破工作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9日下午15时许,在福山交警部门和辖区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交警二大队民警快速到位,在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嫌疑人刘某家中,将其捉拿归案。
9日下午16时30分许,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嫌疑人刘某被带回交警二大队,案件由此进入了询问肇事嫌疑人的阶段。
经民警的询问,该驾驶员刘某承认了自己驾驶三轮汽车肇事逃逸的事实,刘某称,他家住在福山区回里镇,三年前他从同村人手中买下这辆三轮摩托车,用这辆车运送庄稼。8日下午,他在只楚村一朋友家喝了7两56度的高度白酒,酒足饭饱后,大约在下午18时左右,他驾驶三轮汽车往家走,当他沿楚玉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北上坊村阿公食品公司对面处时,由于天黑路上没有路灯,自己视线模糊,撞倒了一名路上的行人,由于怕交警处罚,他不敢停车查看情况,驾车逃离了现场,由于慌张,在逃至福山区一路口时,又与一辆轿车相撞,三轮汽车被撞坏再也无法行驶,于是,他被赶来的福山交警给依法查处。
据民警查询,刘某并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三轮汽车也已达到了注销报废的年限,而且并未无任何保险。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刘某因涉嫌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已被交警部门处以2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下一步,刘某将因交通肇事罪将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9日下午18时许,肇事嫌疑人刘某被押送至拘留所,距离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不过24小时。
交警部门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春节将至,如果是一般的面临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交警部门都会秉承人性化执法的理念,批准嫌疑人在家中过完春节后,再依法执行相关处罚,但是该案件肇事嫌疑人刘某,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其性质非常恶劣,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交警部门对此绝不姑息,刘某将在拘留所里度过羊年的春节,伴着节日的鞭炮,反省自己所犯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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