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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中院庭长卜雪雁践行“四心工作法”


来源:日照市宣传部供稿

她每年主审150多起一、二审民事案件,无一改判,无一错案;她先后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日照市三八红旗手”、 “日照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获得20多项市级以上荣誉;她就是在山东省日

卜雪雁常说,作为一名民事法官,仅凭坐堂问案、就案办案是不够的,实现公平正义,更多地需要脱下法袍,到人民群众中去体察民情,到案发现场去发现真实,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正能量。

五莲县街头镇妇女张玲(化名),是一个农村家庭妇女,体弱多病,丈夫在镇上多家石材厂从事电焊业,收入颇丰,有了外遇以后,向张玲提出了离婚。

张玲多年在家操持家务,养儿育女,对男方的收入状况及财产去向一点都不掌握,无法举证证明。一审判令男方给其7万元,张玲认为与男方收入相差太远提起上诉。

谁知,二审还没开庭,张玲就进了拘留所,原来,她的儿子发现了父亲的隐情,遂带她前去兴师问罪,在激怒之下,她将对方妇女打伤,被判赔偿对方2万元,丈夫也离开了家。张玲内心的委屈和愤怒可想而知,释放后常常在她面前嚎啕大哭。

面对这样一个五十多岁、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村弱女子,她内心充满了理解和同情。丈夫离张玲而去,又得不到补偿,她的后半辈子必将生活无着。卜雪雁决定不遗余力调查取证,还她一个公道。

当时正是八月酷暑天,乡镇上有十几个石材厂,她挨个一家一家地调查了解。连续几天的奔波,衣服不知湿透了多少次,嗓子都干渴地说不出话来,终于查清了男方的收入及财产去向。

在厚厚一摞调查材料面前,男方终于无话可说,卜雪雁向他释明法律后果并对其进行严厉的道德谴责,经过多次“攻心战”,男方终于将隐匿收入11万元交了出来,并最终同意补偿给张玲16万元。

张玲感慨地对她说:“当时我一看你是个女法官,那几天那么热,你为我的事跑东跑西,水都不喝我一口,我就想,就算你什么也查不到,我也认命了。没想到,你却给我要来了这么多……”这个朴实的农村妇女,亲手为她纳了一双印有“平安”字样和鸳鸯图案的鞋垫儿。这双鞋垫儿,她珍藏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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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卜雪雁 日照中院庭长卜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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