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加分乱象调查
2014年09月30日 10:08
来源:中国青年报
如今,家长无偿献血超过4000毫升也可以让子女在中考中加分。” 早在“献血加分”政策出台之前,“纳税大户”、“外来投资大户”子女中考加分的政策就引起过不小的社会争议,民众认为这是违背教育公平的表现。
加分和投资挂上了钩
无独有偶,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最近也公布了父母无偿献血有助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获得加分的政策。
滨江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说,近年来,随着杭州外来务工人员增多,他们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已经越来越难了,而滨江区的外来随迁子女数量在杭州各个区中是比较多的,因此,滨江区将成为“积分入学”政策的试点区,希望借此缓解入学难。
所谓“积分入学”,就是根据父母考核积分的高低来确定是否可以就读滨江当地的中小学。
这种积分如何获得呢?主要是考核父母在杭州的居住时间、社保缴纳情况、学历、获奖情况、参加献血等公益活动情况。在杭州参加志愿者服务、献血、捐献骨髓等可加分,从事特殊职业,如出租车、公交车司机,环卫工人,保安,家政从业者等也可以加分。但父母如果有违法行为,将扣分。
滨江区教育局还表示,积分获得的具体细则还将和外来人口办再讨论研究,如有不合适的地方会去除。试点最早将在明年启动。
纵观全国,相比“三好学生”等比较普遍的中考加分项,争议更大的还有和招商引资等挂钩的政策。
银川市规定,凡在银川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家子女可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每个分数段为10分)。哈尔滨市下发的中等学校2014年招生工作手册中规定,今年中考将对部分符合要求的学生给予政策性加分。比如为该市引资100万美元以上的侨眷子女,在重点高中统招生和配额生录取时加2.5分,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统招生录取时加5分。安徽省合肥市教育局也曾发布文件,称达到一定投资规模的外来投资者的子女在中考中可得到20分的加分照顾。
中考加分也被用于奖励“纳税大户”。福建省漳州市政府曾下发文件规定,纳税3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家子女,在中考时可加20分。
深圳则有对金融界高层子女“加10分”的政策。《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规定,对深圳金融界高层的子女中考加10分投档录取。
深圳市招生办负责人表示,这项中考加分的规定在深圳已经试行了好几年,是根据当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扶植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制定的。当时由于很多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及证券等的总部设在深圳,为了留住这批人才,政府规定他们的子女读书过程中享有深圳户籍的待遇,同时在中考中给予适当加分。
这些与招商引资相结合的中考加分政策推出后,很多家长和社会人士开始质疑其合理性,并且呼吁政府取消类似不公平的加分政策,减少可以加分的名目。
2008年4月25日,深圳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将停止执行“金融高管人才子女加10分”的规定。“加10分”的规定,从实现教育公平、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角度来看,这些政策带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和阶段性。
2010年,河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人华侨、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也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
专家:这是地方政府拍脑袋的行为
浦江县“献血加分”的政策一出台,就招来了质疑。很多网友都认为将无偿献血和中考加分结合在一起,是违背公平,是追求功利的行为。
网络红人章泽天在微博上说:“无法理解此举的价值观。献血的出发点应是公益的,无偿的,为了服务他人的。绝不能和自身利益挂钩,更不用说如此敏感的中考高考了。献血加两分,献器官加几分?把鼓励变成交易,何其可怕。”
“这是完全胡来的中考加分。目前的中考加分,主要是对学生的特长加分、荣誉加分,这是对学生本人的奖励;而根据父母的情况、家庭的背景对学生进行照顾性质加分,仅限于烈士子女、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子女,即使是对这类照顾性质加分,近年来也越来越严格。”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对无偿献血者的子女进行中考加分,毫无依据,是地方政府拍脑袋的行为。”
“政府部门的初衷是好的,但把家长献血多少作为子女考试加分的条件,‘鼓励’他们为子女加分而献血,目的性太明确,让无偿献血变了味。”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说,“政府部门在制定优惠政策时应多听公众意见,再三斟酌,不然,效果会适得其反。”
早在“献血加分”政策出台之前,“纳税大户”、“外来投资大户”子女中考加分的政策就引起过不小的社会争议,民众认为这是违背教育公平的表现。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李孔珍认为,一项政策往往不会针对一个很少会发生的特例而出台,除非它代表了政府的一种价值追求。为外来投资大户在其子女上好学校上开绿灯,这件事情本身是个双面体,从一方面看,它有利于本市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它违背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教育公平理念。
李孔珍还说,之所以出现“纳税大户”、“外来投资大户”子女中考加分这样的规定,其根本的偏差在于把教育作为经济的附属物,甚至是“礼物”和“赠品”。这种做法不仅直接损害了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而且在一定意义上还延续了古代中国社会依据父辈官位高低来决定子女上学情况的遗毒。民主社会的建设,就是要消除这种身份的差距,而不是加大身份的差距。
“中考加分政策其实和高考加分政策是一脉相承的,在这个背景下,在高考加分项目被清理,体育、艺术等特长生的加分被取消的大背景下,各地中考的加分项目也需要进一步清理。”熊丙奇说,“加分项目的确定过程,需要有一个开放的民主决策机制。不只是由政府部门来拍板,还需要广泛地听取学校、家长、学生的意见。”
如何具体实施对中考加分政策的管理,熊丙奇认为有两个机制:首先是削弱政府在加分政策上的决定作用;其次是可以实行学校自主招生:学校有权认可或者不认可政府的加分。比如政府认可加分的项目,学校认为没必要,也可以不加分。(实习生郭嘉伟杨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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