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济南发布五大类节日常见消费陷阱
2014年01月24日 14:21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作者:宋翠 王冰 杜陶羽
随着春节的临近,各类消费也呈现明显攀升的态势,市场交易量的升高,容易引发消费侵权情况。王强认为,商家在变更交易条件时,必须履行向消费者公示的义务;擅自设立条件、提高消费标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原标题:春节临近 济南发布五大类节日常见消费陷阱
人民网济南1月24日电 随着春节的临近,各类消费也呈现明显攀升的态势,市场交易量的升高,容易引发消费侵权情况。针对历年节日期间消费投诉热点,昨日,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列举打折、订餐、团购、服装和老年人、青少年消费等五大类节日消费纠纷多发区域,提醒消费者注意。
投诉热点1:打折促销优惠方式随口定
表现形式:商场挂出“全场满1000元享受八折优惠”,消费者大宗采购后却遭遇仅限部分商品计入消费总额的门槛;面对“全场三折起”的宣传标语,实际参与打折的品牌和商品却极为有限。此外,还有消费者被“满额返现”活动吸引,却拿到了商场印制的代金券,可用商品和使用额度也受到颇多限制;参加“买一赠一”活动,却发现赠品实为同原商品价格极不相称的小礼品或临近过期的商品。
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强介绍说,商家在开展打折促销活动时,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活动具体打折范围、赠品型号和代金券使用方式、使用期限等细则;使用全场、返现、买赠等字样打“擦边球”,则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建议消费者注意理性消费,事先问清促销活动细节,避免为了享受优惠而陷入循环购物。
投诉热点2:订餐聚会额外收费偷偷藏
表现形式:消费者使用饭店提供的成套碗筷餐具,尽管包装上没有表标明价格,却事后被收取了每套一到两元的费用。而在春节期间,一些原本免收服务费、包厢费的饭店也在没有向消费者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在结账时加收服务费、延时费、开瓶费等各类款项。
王强介绍说,春节期间原材料和人工成本较高,为了保证利润,一些坚持平价经营的饭店也往往会设置额外收费项目。但商家必须在消费前对收费项目尽到充分公示、说明的义务,否则便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建议消费者在节日聚餐时,留心询问收费标准,并注意保留店堂告示、碗筷包装等证据,以便维权。
投诉热点3:网络团购春节拒用预约难
表现形式:网上团购的KTV、电影院、健身房团购体验券,尽管表明了“法定节假日可照常使用”,但在春节期间却被商家拒绝使用。此外,还有消费者遭遇了持团购券预约被告知包厢已满,用现金消费却“一路绿灯”的怪现象。
王强认为,商家在变更交易条件时,必须履行向消费者公示的义务;擅自设立条件、提高消费标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提醒消费者,有必要保留购物时的宣传网页等电子证据,并在预约时进行电话录音,而在发生纠纷时,应首先向团购网站提出维权要求。
投诉热点4:保健食品老年群体易上当
表现形式:节日期间,在公园、景区休闲的老年人很容易遇见自称勤工俭学、寒假社会实践的学生社会调查员,在调查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后便开始热情推销保健品。同时,还有老人被在小区散发的所谓“红头文件”、查体通知、保健讲座忽悠,参加了保健品营销讲座,花高价购买大量效果不佳的营养品后又遭遇了退款难。
对此,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说,以会议营销、健康讲座、公益体检、免费体验等名义开展的保健品虚假宣传,往往较为隐蔽,老年人群体容易盲从参与。建议市民在节日期间尤其要关注老年家庭成员的日常活动,收集、保存老人外出带回的各类传单资料,对发现无证经营、销售三无保健品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线索,可以及时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
投诉热点5:少儿消费压岁钱包暗中空
表现形式:春节期间,压岁钱让未成年人的钱包骤然充裕。可春节过后一些家长发现,压岁钱被孩子偷偷用于购买昂贵电子产品、游戏点卡等娱乐用品,还因为没有保留消费凭证而遭遇退款难题。
王强介绍说,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低龄儿童进行高额消费,商家应当征得法定代理人即父母的同意。提醒广大家长在允许孩子支配自己压岁钱的同时,更要注意培养理财观念,并注意保留孩子的购物发票等维权证据。(宋翠 王冰 杜陶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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