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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枣庄分行五项措施强化纪检特派员队伍管理


来源:凤凰网山东

建行枣庄分行五项措施强化纪检特派员队伍管理 为充分发挥纪检特派员的作用,加大案件防控工作力度,确保案防工作目标的实现,枣庄分行采取五项措施,强化纪检特派员队伍管理。 一是实行特派员“一人一表”制。去年

建行枣庄分行五项措施强化纪检特派员队伍管理

为充分发挥纪检特派员的作用,加大案件防控工作力度,确保案防工作目标的实现,枣庄分行采取五项措施,强化纪检特派员队伍管理。

一是实行特派员“一人一表”制。去年末,建行纪检监察部牵头制订了《2014年枣庄分行纪检特派员考核实施细则》,对纪检监察特派员的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工作业绩的原则,做到职责与权限对等、监督与教育并重,实行“一人一表”制管理。二是实行量化考核。考核内容量化为10项,100分,包括:驻在行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案件防范和信访维稳工作,效能监察和规章制度执行,风险监督员管理,违规积分管理,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和责任追究情况,案防联席会议和警示教育情况,兼职操作风险经理履职情况,信息宣传调研情况等。三是加大市行垂直管理力度。纪检特派员绩效工资全额纳入市行考核,不再与支行绩效挂钩,加大了市行的直接管理力度。四是实行纪检特派员考核末位诫勉谈话制度。季度考核末位,由纪检监察部经理对其进行面谈;连续两个季度或年度内有三个季度考核末位的,由纪委书记对诫勉谈话;连续两个年度考核末位的,对其进行工作调整。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任期内,纪检特派员没有尽到监督职责,应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应报告的问题没报告,应制止的违规行为没制止,应督促整改的问题没督促整改,致使派驻行纪检监察工作发生重大违规事项或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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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特派员 枣庄分行 考核末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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