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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季先:继续深化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奥赛康在只差“临门一脚”时,紧急宣布暂缓发行,引发各界热议。以上面提及的奥赛康发行计划为例,按照已被暂停的发行计划,奥赛康老股东可以直接套现31.83亿元,而保荐承销商也可以从上市公司赚承销费6311万元、从上市公司老股东处赚取减持承销费2亿元(合计总承销费接近3亿元)。IPO刚刚重启,相关发行也尚未实质落地,新股发行中浮现出来的问题只要立即着手深化改革还是能顺利解决的。

原标题:李季先:继续深化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

奥赛康在只差“临门一脚”时,紧急宣布暂缓发行,引发各界热议。公开发行新股和老股数量配置不合理,新老股东利益失衡如何处理?此次IPO新政的重点治理对象之一——“三高发行”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市盈率仍然居高不下,“老问题未解决,新问题又起”,譬如老股东巨额套现、新规配售更加任意等。一时间,IPO新政似乎开局不利。要求重塑IPO新政、暂停IPO发行,至少是暂时放缓IPO节奏的市场声音再起。

从IPO重启后暴露出来的上述问题看,客观说,基于相关新股发行改革意见制定时的条件局限性,IPO新政的确有诸多值得商榷或完善细化的地方,个别方面甚至还出现了导致投融双方权利失衡或诱发道德风险的制度漏洞。

譬如,目前承销费用由公开发行的新股与公开发售的存量股之间按照比例来分摊,这种模式在促进费用公平的同时,其毫无约束的利益导向机制也造成了对保荐承销商的“逆激励”,让其有足够的动能推动老股发售,并在保荐发行的各个环节为老股发售创造条件,不再在乎发行人的市盈率是否太高。

该项制度推出的初衷,是为了“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缓解单只股票上市时可交易份额偏少的状况,对买方报高价形成约束,进一步促进买卖双方充分博弈,促进新股合理定价并缓解‘超募’问题”,但上述情况明显与之相悖。

目前所有这些新股发行问题,是否有必要再次通过全面暂停IPO或停止IPO来解决?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而且在目前IPO重启已是大势所趋的情况下,既不现实,也无必要。

以上面提及的奥赛康发行计划为例,按照已被暂停的发行计划,奥赛康老股东可以直接套现31.83亿元,而保荐承销商也可以从上市公司赚承销费6311万元、从上市公司老股东处赚取减持承销费2亿元(合计总承销费接近3亿元)。

与此相对应,一个显而易见的结果是,发行人、发行人老股东和保荐承销商的荷包鼓了。在市场参与方自身不能平衡各方利益而只顾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即使采取了针对性临时行政干预措施,也是完全符合“三公”原则的市场化之举,无可厚非。

正如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所说,“市场化改革不意味着放任自流”。新股发行改革和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市场参与主体共同呵护,各尽其责,对于市场提出的问题,证监会也会密切关注,持续跟进。具体到新股发行的老股出售上,就是要注意维护市场公平,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合理设定新股和老股数量,平衡投融资双方的利益,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如果有关市场方面,譬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能做到这一点,监管部门的政策或监管措施“持续跟进”,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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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IPO 新股发行 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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