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 开启以证管地新模式
2014年03月21日 14:00
来源:德州新闻网
3月20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二屯镇李庄村村委会正式将全村293户村民的《地籍调查表》上交给市国土资源局,表上涵盖了土地权属、利用状况和界址等信息,它将是今后土地登记发证的依据。
“死”资产有望盘活
“有了证,是不是可以拿宅基地和房屋抵押贷款了? ”
“死”资产能否盘活,能否用手里的土地使用证贷出“活钱”,成了农民最关心的问题。
依据现行法律,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是一种福利性、保障性的住房用地,不得进行抵押、转让。不过,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这释放了一个积极信号。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将有助于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只有先确保宅基地用益物权,宅基地上的房子才有可能抵押、担保和转让,实现财产收益,发证相当于迈出的第一步。 ”王兰顺说。
业内人士认为,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首先保障的是农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而用益物权在《物权法》里是指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目前在农民宅基地的权利中,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已经得到了充分体现,但收益权未能充分显现。所以,下一步对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就是要在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权能,使农民有可能获得更多财产性收益。
以确权激活农村资本
农村的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土地制度改革,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又是其中重要一环,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都离不了它。这项改革的终极目标是让农房与城市房屋一样,可以平等入市、公开交易。
宅基地确权是其中的关键棋子,通过确权向农民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明确物权归属,可以实现农房产权化,进而释放农房的经济功能,助推农房尽快进入社会财产增值体系和流动体系,从而促进农房增值,促进农民增收,更有效地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
接下来,还应在更大程度扩展宅基地使用权权能,积极、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从而赋予宅基地使用权充分的物权权能,推动农房进入信用体系,激活农村沉睡的金融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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