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4S店存霸王条款 不保养就不能三包
2014年02月26日 09:41
来源:济南时报 作者:田珊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最新发布的评估报告,“强制要求在4S店保养”、“不得加装改装”、“轮胎不在三包之列”等商家常用的汽车三包免责声明均属于霸王条款。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原标题:济南多家4S店存霸王条款 不在4S店保养就不能三包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最新发布的评估报告,“强制要求在4S店保养”、“不得加装改装”、“轮胎不在三包之列”等商家常用的汽车三包免责声明均属于霸王条款。12日记者走访济南多家4S店发现,这些霸王条款普遍存在。
不在4S店保养就不能享受三包?
“不在4S店保养,就不享受汽车三包。”记者走访了工业南路上三菱、丰田、一汽大众、起亚和福特5家汽车4S店,其中一汽大众、起亚和福特汽车4S店工作人员这样明确告诉记者。
丰田4S店的一位店员说,可以在非指定店保养,但维修不行,因为维修质量无法保证。他举例说,机油是汽车保养中相当重要的一项,不同的车型对机油的型号以及质量要求很严格,但很多车主为了图便宜找个小维修店就更换机油。“这些小维修店可能不具备维修资质,如果给消费者使用了质量较差的机油,造成发动机的损害,产生的问题谁来负责?”“汽车4S店只对汽车本身存在的质量负责,虽然没规定必须在店里做保养,但如果你不在店里做保养,拿什么证明不是因为不当保养造成了损坏?”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六章第三十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争议就出在“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上。
“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与强制保养没有因果关系。”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产品质量处处长巫小波表示,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等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能够证明与此次保养没有关系,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
“还是建议在正规4S店做保养或维修。”一位业内人士建议,如果真遇到路上抛锚等紧急情况,可以拨打电话请4S店紧急道路救援。“如果迫不得已非要在4S店之外的店维修,一定记得跟维修店要维修记录。对此《规定》第四章已写明,书面修理记录有一份需要提供给消费者。”
1
强制要求用户到4S店维修保养,否则免除消费者三包权利
2
有些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被生产者排除
3
不承担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4
不承担轮胎保修义务,由轮胎生产商独立承担
5
里程表无法确认行驶里程的不予三包
6
部分生产者未备案保修或保养手册
7
限定消费者对车辆的加装、改装
8
文件的单方更改权和最终解
相关专题: 315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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