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30条”助推服务业 打破行业垄断
2013年11月11日 16:27
来源:大众网
原标题:山东出台“30条”助推服务业 打破行业垄断 大众网济南11月4日讯(记者 于潇潇) 在今天下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加快服务业发展电视会议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意见
行业破冰:打破垄断让社会资本平等进入服务业
“30条”规定将打破行业垄断。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允许各类社会资本平等进入各服务业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在设立登记、行政许可、建设、土地、税费、金融、政府资金扶持和采购、医保定点、资质认定标准、学科建设,以及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等各方面,执行与公办机构相同的政策;在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职称评聘、职业技能鉴定、进修培训、科研课题申请招标、成果鉴定验收等各方面,享受公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形式,参与相关公办机构的改制重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完善过渡政策,加快转企改制步伐;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实行政事分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积极探索民办非营利机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同样待遇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省民办教育、医疗机构推广。
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对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和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降低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将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设区的市,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权下放到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探索一业多会,引进竞争机制,激发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活力。
创新创业:支持服务业企业创新发展
“30条”规定,将在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公共服务、金融服务和产业引导上更多向小微服务业企业倾斜,推动全民创业。并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在支持服务业企业创新发展发面,“30条”规定,允许服务产品、商业模式创意方案和其他可评估、可转让的无形资产折算为企业股份。支持企业剥离非主营业务。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将研发设计中心、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信息、物流、售后和社会服务等业务组建成为专业化的法人企业。支持服务业集群集聚发展。完善省重点服务业城区、园区、企业认定和动态管理办法。制定我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培育办法,经省政府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由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适当安排部分建设用地指标予以支持;对示范区内的现代服务业建设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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