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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召开学习贯彻《旅游法》专题报告会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济南召开学习贯彻《旅游法》专题报告会 6月5日,济南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旅游法》专题报告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青英,市政府副市长张海波,市政协副主席冯光文,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

原标题:济南召开学习贯彻《旅游法》专题报告会

6月5日,济南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旅游法》专题报告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青英,市政府副市长张海波,市政协副主席冯光文,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县(市)区人大、政府分管领导,市、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旅游行业单位负责人等300余人听取报告。

今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今年10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为推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旅游法》,市旅游局专门邀请参与起草《旅游法》的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韩玉灵作《旅游法》专题辅导报告。专题报告会上,韩玉灵教授结合工作实际和实例,对《旅游法》作了全面深入讲解,使参会人员对《旅游法》主要内容有了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近年来,济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旅游业,把旅游业作为全市重要的增量消费增长点来培育,2012年旅游总收入461.8亿元,相当于全市GDP的8.7%,已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该市通过相关举措进一步促进旅游业的整体提升。一是旅游推进机制不断创新。成立了市旅游产业工作组,统筹全市旅游经济发展。二是旅游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鹊山龙湖、温泉国际、龙冈梦幻谷、玫瑰湖湿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济西湿地公园等总投资690多亿元的一批旅游大项目正在规划建设,为济南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三是旅游业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全市共有旅游景区(点)78个,其中A级景区38个;旅行社及其分社245个,营业网点280个;旅游星级饭店103个,非星级宾馆床位19.2万张;省级旅游强乡镇12个;省级旅游特色村14个;旅游星级餐馆23个;“好客人家”星级农家乐67个。旅游要素体系完善,旅游企业集团化、网络化发展进一步加快。四是旅游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积极实施旅游品牌战略,建立完善了“泉城济南”旅游形象标识系统,策划举办了“国际泉水冬泳节”、“泉城新年祈福会”、“泉城泉水休闲汇”等特色旅游节庆活动和“游名泉赢大奖”、“前进济南”等旅游精准营销活动,全市旅游业呈现跨越式发展。

为抓住《旅游法》颁布实施机遇,进一步发挥《旅游法》对济南市旅游行业的保障、规范、促进作用,加快旅游业发展,市旅游局党委召开专题研讨会议,部署开展学习贯彻《旅游法》工作。一是迅速开展宣传工作。制定《旅游法》宣传贯彻方案,对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在“5.19中国旅游日暨旅游爱心工程首发团仪式”旅游主题活动中,设立了旅游法咨询服务点,组织制作了2500册《旅游法》单行本现场免费发放,提高《旅游法》在广大市民中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认真落实杨鲁豫市长在《旅游法》电视会议济南分会场工作会议上作出的重要部署和明确指示。指导全市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行业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法》学习贯彻活动。三是研究修订相关法规。今年下半年,拟与市人大法制部门协商共同修订《济南市旅游管理条例》,与上位法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旅游监督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与有关部门协商《旅游法》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推动济南市深入学习贯彻《旅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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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鲁璐]

标签:旅游 学习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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