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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


来源:凤凰网山东

坚持把培育壮大地方金融业作为关系全省发展大局的长效工程,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改革创新,开创地方金融业发展新局面。 (一)地方银行类金融机构稳步发展。积极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完善治理结构,延伸服务触角。截至2

坚持把培育壮大地方金融业作为关系全省发展大局的长效工程,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改革创新,开创地方金融业发展新局面。

(一)地方银行类金融机构稳步发展。积极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完善治理结构,延伸服务触角。截至2013年末,城商行分支机构县域覆盖面达到92%,有14个市实现了县域全覆盖;省内14家城商行资产总额达到8758.2亿元,比年初增长25.5%。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已组建农商行45家,新增7家。目前,我省正在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支持农信社消化历史包袱,吸引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加快银行化改革进程,探索建立以股权纽带关系为核心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信社服务县域经济和“支农支小”能力。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15136亿元,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2093.4亿元、8139.2亿元,稳居全省金融机构首位。

(二)“草根”金融组织发展迅速。出台了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新政策,在准入门槛、融资渠道、经营区域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2013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082亿元,95%以上投向了“三农”和小微企业。截至今年6月末,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400家,注册资本486.5亿元。针对融资性担保行业现状和外部发展要求,提出“增资扩股做大一批、重组联合做强一批、提高标准改制一批、严格监管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融资性担保公司自身实力和服务能力均有明显提升,2013年新增担保金额近1300亿元,支持了7万多户中小企业发展。全省现有融资性担保公司482家,注册资本511.7亿元。截至今年6月末,我省设立村镇银行数量居全国首位,村镇银行数量新增6家,累计已达85家。另外,立足于为“三农”提供最直接、最基础的金融服务,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调研论证工作,目前有关试点方案已征求专家和国家部委意见,近期将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随后上报国务院。

(三)民间融资机构规范发展。为促进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2012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18号),在全省部分市县启动了民间融资规范引导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积极探索,这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13年8月,省政府召开了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工作现场会,对试点工作经验进行了总结推广;当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3号),在全省范围内推开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截至6月末,全省民间融资机构达到473家,其中,民间资本管理公司416家,注册资本240.53亿元,上半年累计投资额达到130.76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57家,上半年登记需求金额10.22亿元,登记出借资金4.51亿元,成功对接金额3.55亿元。随着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我省非法集资活动呈明显下降趋势,已退出全国前十名这个“黑榜单”。

(四)各类交易市场发展势头良好。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在对省内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各类要素交易市场建设。目前我省共发展各类交易场所57家,其中权益类交易场所18家,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39家。2013年以来,批准设立了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12个农村产权交易品种,对改善“三农”融资难、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批准筹建金融资产、能源等2家交易场所,提升对相关产业的要素配置能力;筹建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探索发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

(五)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正规类金融机构牌照由中央管理部门核发,近年来申领难度越来越大。经过不懈努力,我省在这方面取得了不错成绩。近年来申办了4家保险法人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获批数量已经达到15家,青岛市进入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名单,汽车金融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筹建工作进展顺利。与此同时,齐鲁证券、鲁证期货、山东信托等省内骨干金融机构运行稳健,业绩良好,对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省金融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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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金融 改革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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