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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主导“山东金改” 保险业迎来腾飞良机


来源:中国保险报

转自2013年10月8日中国保险报 原标题:郭树清主导山东“金改” 保险业迎来腾飞良机 2013年8月7日,一场力度空前、攻坚克难的金融改革“大戏”在山东省拉开帷幕。这一天,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加

转自2013年10月8日中国保险报

原标题:郭树清主导山东“金改” 保险业迎来腾飞良机

2013年8月7日,一场力度空前、攻坚克难的金融改革“大戏”在山东省拉开帷幕。这一天,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舆论称之为“山东金改22条”。

这场业界瞩目的“金改大戏”,由履新山东省省长郭树清主导。作为我国最大经济省份之一,山东省将金融改革创新选定为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突破口,此间政经界、金融界人士和社会舆情都感到新意。

目标是“金融大省”

“‘山东金改22条’描绘了山东建设金融大省乃至金融强省的路径图和时间表,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山东金融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个文件很接地气,号准了山东的脉搏”,山东省金融办主任李永健如是说。

“金改22条”体现了山东省政府解决金融“短板”的魄力和决心。2013年3月29日起,郭树清就职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代省长、省长,履新的100多天里,围绕着山东省的改革和发展,郭树清先后到省辖18个市(县)调研。保持每周走访一个县(市、区)的节奏。

山东省是中国的经济大省,但经济社会发展也存在突出的“短板”:金融业与经济发展在全国的位次很不相称。就保险看,作为农业大省的山东,农险保费收入在全国仅排第11位,近六年累计保费不及江苏、安徽、四川等省去年一年的保费;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起步晚、规模小,对地方经济的贡献还没有真正体现;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试点尚处于初始阶段,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有限……

调研中,一个金融改革先行的整体方案渐次清晰。省政府连续3次召开“金改”专题会议, 最后形成“山东金改22条”,其目标主要包括:

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初步建成与山东省实体经济相适应、市场化水平较高的现代金融体系。到2017年年底,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2%以上,社会融资结构明显改善,金融开放水平明显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加强。

为达此“金改”目标,郭树清力主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发展和规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做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营造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省政协委员、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李茹兰对记者说,山东金改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勾勒了五年金改的宏观目标,也细致入微到对单个机构、某个新生事物提出发展方向,体现了大胆创新精神和科学务实态度的有机结合,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创新性和操作性。

保险业迎重大利好

“‘金改22条’与以往的文件相比,其中涉及保险的篇幅大为增加,政策力度前所未有”,山东保监局局长孙建宁解读:“文件中围绕‘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专门列了一个章节阐述如何‘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保险业的重视和期待。”

被山东保险业视为“重大利好”的金改方案,为全省保险领域加快改革发展规划了如下思路:

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推广菜篮子工程保险、渔业保险、农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农房保险等新型险种,逐步将国家补贴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保险险种开展起来,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和风险准备金制度;

提高出口信用、企业信用保险及医疗、校园、旅行社、承运人、火灾等责任保险覆盖面。

继续搞好治安保险,全面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基层基础风险保障。推动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探索建立部分责任保险强制实施制度。

大力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在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科技保险试点。

进一步加大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力度,扎实推进“新农合”大病保险,尽快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发展农民小额人身保险,开发补充医疗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争取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相关专题: 山东金融改革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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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山东 保险业 郭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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