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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改方案出台 补齐金融“短板”


来源:东方财富网

被称为“山东金改22条”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日前正式出台。努力将济南建设成为立足山东、辐射周边省份、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中心。

原标题:解决金融“短板” 山东金改方案出台

被称为“山东金改22条”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日前正式出台。参加《意见》起草和讨论的企业人士评价,山东金改实质性内容不少,丝毫不亚于温州金改。《意见》描绘了山东建设金融大省乃至金融强省的路径图和时间表,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山东金融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初步建成与山东实体经济相适应、市场化水平较高的现代金融体系。其背后的潜台词是,山东金融业与山东实体经济发展在全国的位次很不相称。如2012年,山东省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同期,广东省金融业增加值已占GDP比重为6.5%,百分数仅相差2.5,而绝对值相差近千亿元。

此次出台的《意见》,把山东发展金融业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并给出了具体目标:到2017年年底,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2%以上,社会融资结构明显改善,金融开放水平明显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加强。

“《意见》很接地气,号准了山东的脉搏。”山东省金融办主任李永健说,金改就是要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山东提出了很多针对性强的措施,从中不难看出山东解决金融“短板”的决心。

《意见》明确,山东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山东稳步推进多种形式的社会融资,加快发展直接融资,2017年年底直接融资比重提高到20%以上;发展股权交易市场,把股权交易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各类要素交易平台;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等。对于发展和规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意见》指出,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金融中介服务,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做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也被看作是《意见》接地气的表现。如深入推进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金融服务;不断提升对重点行业和地区的金融服务能力等。

此外,《意见》指出,依托济南省会城市地位和金融资源优势,加快引进和培育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着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全方位打造区域性的金融管理中心、金融机构中心、资金结算中心、金融交易中心、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努力将济南建设成为立足山东、辐射周边省份、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中心。

相关专题: 山东金融改革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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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金融 山东 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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