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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广场舞扰民报警无果起诉警方


来源:潇湘晨报

11月26日,岳麓区广厦新苑,周女士久受楼下广场舞噪声困扰,报警无果,决定起诉岳麓公安分局,写了1500字的起诉状,并附上10个文件。 大妈:不存在扰民一说,娱乐时间短,雨天、节假日不跳;警方:多次

 和民警多次找广场舞队沟通,但没强制执法权
  

“我们找广场舞队多次做工作,他们将音量调低了。”箭弓山社区主任艾智龙说,接到周女士反映的情况后,他和社区民警一起多次找到广场舞队,说周女士家有9旬老人,并建议跳舞的换一个地方,但因为另一处地方相对偏远,跳舞的人员不接受。

艾智龙说,他们只好建议广场舞队将声音放低一点,对方的确也是按要求做了,而且时间也控制在一个小时左右,争取把干扰降到最小。艾智龙坦言,光他就跟广场舞队做了5次工作,还有社区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做工作,但因为都是本社区的居民,社区也没有执法权采取强制措施。

噪音标准由环保部门来鉴定,需要部门联合执法

对于起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也觉得很无奈,“派出所民警多次做协调工作,好言相劝,也采取了警告的方式。”该负责人表示,因为跳舞的全是老年人,工作都做不通,而且对于“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噪音的标准由环保部门来鉴定,需要部门联合执法。

该负责人表示,现在他们也准备应诉。

如果意见确实大
  
  请社区提供合适场所
  

11月26日晚上7点40分,岳麓区广厦新苑C区4栋楼下,11名大妈又准点舞动起来了。记者来到2楼周女士的家中,打开卧室窗户,通过手持噪音测量仪测试,三次测试的平均值为60分贝,而一楼的噪音是71分贝。

4栋4楼居民童娭毑说,因为楼层高,关上窗户基本上听不见噪音,广场舞对家人的影响并不大。童娭毑认为,退休老人爱好跳舞无可厚非,但声音应尽量小一点,“邻里之间应相互包容,不过能换个合适的场地,做到不扰民那是最好的。”

2楼居民顾欣,今年28岁,作为年轻人,退休大妈们跳广场舞他是理解和支持的,顾欣说,大妈们应掌控好娱乐时间,尽量控制在1个小时内,并在晚上9点前结束,“毕竟家家户户都有老人孩子,早睡早起有益于身体健康。”

谈及其他居民的投诉,广场舞大妈们很是委屈。刘女士告诉记者,跳舞的成员都是小区居民,平均年龄65岁,大家退休以后在家闲来没事做,所以自发组织跳舞,锻炼身体的同时也能娱乐,对于扰民一说她认为不存在。

刘女士说,每逢节假日、下雨天和高考期间,大家就在家休息。况且每晚7点40分开始,跳45分钟就结束,“这一短时间的娱乐活动,应该不会有太大影响吧。”刘女士说,现在跳舞的地点是小区的公共场所,如果其他居民确实意见大,那只能让社区提供一个合适的地方了。 .relativelinks ul li{list-style: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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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静]

标签:广场舞 警方 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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