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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民商场丢车遭“冷待”律师回应:商场应负责


来源:齐鲁网

近日,市民李女士拨打淄博齐鲁网热线0533-6121991反映,前几天自己去位于中心路的万象汇消费时把自行车停放到了商场的集中停车区,然而当自己消费完出来却发现,自己的自行车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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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汇西边自行车停车区域

原标题:淄博市民商场丢车遭“冷待” 律师回应:商场应负责

淄博齐鲁网7月29日讯(本网记者)  近日,市民李女士拨打淄博齐鲁网热线0533-6121991反映,前几天自己去位于中心路的万象汇消费时把自行车停放到了商场的集中停车区,然而当自己消费完出来却发现,自己的自行车不翼而飞。在去商场询问时,商场的物业人员态度却令人生气,并且事发到现在万象汇也迟迟未解决。

“7月25日18:00许,我和我男朋友骑车过去的,就放在万象汇中心路上的门口,看沃美影城看完电影后出来发现自行车不见了。”据李女士介绍,发现车子不见后,她立即询问附近商场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却声称那片区域本来就不能停车,听到这话李女士表示很不理解。

“当时停车处的栏杆上贴了两张纸,内容是铁马以外停放自行车后果自负,我就是按照要求停放的,这个区域怎么又不是商场的区域了呢?”李女士质疑的说道。随后,在李女士问到保安张贴这两张纸是何用意时,保安回答的理由是,自行车都是乱停放,实在没办法了,才贴了提示让大家往这里集中停放。该名保安解释完后,便在花池旁边玩手机,对李女士提出的问题不再理会。

期间,李女士拨打了110电话进行报警。李女士告诉记者,警方接警后告诉她,当天晚上,除了她丢失自行车以外,还有一例同样在万象汇自行车地上停车处丢车的报警记录。

7月29日上午,根据李女士提供的信息,记者来到万象汇西侧,在现场记者看到,在商场西侧楼梯附近有几道栏杆,里面停放了很多自行车和电动车,并且上面贴着印有“铁马以外禁止停车、违者后果自负”及“非机动车有序往北、或往南停放”字样的A4纸。

记者采访了几位附近路过的市民,市民纷纷表示,在他们看来,既有停放范围,又有停放标志,肯定是停车位。一位正在停车的陈女士告诉记者,“我就是按照纸上的信息停放自行车的,既然是来商场消费,那把车放在商场设置的车位里,安全肯定能得到保障。”

那么,为什么李女士丢了自行车后,商场保安人员却说此处不能停车呢?为此记者找到了商场相关负责人。对于丢车事件,该名负责人并没有表现出非常积极解决态度,在记者多次沟通之后,该名负责人表示,“在商场最初设计时考虑到商场的外观需求,为了不影响美观,商场并没有设置地上停车。在淄博,很多商场都允许地上停车,很多人逛街就形成这种习惯在地上停车,我们发现很多人都习惯在地上乱停,停到商场广场到处都是,确实也影响大家的购物体验,所以才围出来一块单独的区域停放,但是这是没有任何人进行看管的。而且商场并不能保证他是不是就是来我的商场购物。”

然而,据李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后到今天为止,万象汇并没有作出任何反馈。对此,商场的负责人表示:“即使是我们发现有这么一个丢失责任,也正常是属于社会治安层面的事情,而且派出所是有专门的自行车管理处的,我们现在是跟派出所自行车管理处取得了联系。他也已经来现场看到。会设置一部分自行车停车位,雇请专人看管,看管直接责任将会托管给派出所的自行车管理处。对于市民这边,他已经正常报警了,肯定是由派出所来处理。”

而对于事发当晚李女士反映的保安人员态度恶劣的行为,万象汇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部门相应的保安我们会进行处理,对于是开除还是罚款我们到时候都会有一个处理。” 但始终没有对李女士丢车事件给予明确的解决方案。

随后,对于李女士丢车事件,记者对此事件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如果能够确定消费者在商场进行过消费,并且有证据证实车辆s停放在商场设置的停车区域内,无论商场是否承认对该区域有监管义务,对于车辆丢失事件,商场都应承担相关责任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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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晓攀]

标签:冷待 丢车 商场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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