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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初中小学校长、教师将轮岗 连续任期不能超两届


来源:中国山东网

今天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发布会上,张志勇还对《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原标题:山东初中小学校长、教师将轮岗 连续任期不能超两届

中国山东网4月14日讯(记者 孙杰)今天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发布会上,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表示,根据文件规定,今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超过2届(每届任期一般3-5年);在编在岗教师,已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一般3-5年),应当交流轮岗。

发布会上,张志勇还对《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张志勇表示,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在强化县域统筹教师管理的基础上,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市、区)域内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培养培训计划、业绩考核和工资待遇方案,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和退休管理服务。中小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这一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使教师由“学校人”成为“系统人”。

对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张志勇解释说,《办法》将修满规定学分作为教师资格注册、职称(职务)评聘和评选优秀的基本条件,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课程和学习机会做出了明确规定,从制度层面为全体教师的终身学习、专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而在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方面,张志勇表示,教育部门将把“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基本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构建起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文件明确了教师考核评价的标准,特别是不得评为优秀等级的三个一票否决的条件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十条底线。

“此次改革将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面对记者的询问,张志勇表示,教师管理改革工作,按照“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逐步推开。“2015年,每个市要选1至2个县(市、区)进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2016年扩大试点范围,2017年在全省全面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2015年,每个市要选部分县(市、区)进行试点,用3至5年时间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标。

张志勇告诉记者,按照考核文件要求,各地各学校要依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修改完善现行考核办法和标准,建立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构建多元开放、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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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教师考核 教师评价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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