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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黄标车11月1日起禁止上高速公路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18日电 笔者从山东高速淄博信息分中心获悉,自2014年11月1日起,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理,每日处罚不超过1次。

原标题:山东淄博:黄标车11月1日起禁止上高速公路

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18日电 笔者从山东高速淄博信息分中心获悉,自2014年11月1日起,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理,每日处罚不超过1次。

黄标车是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指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0年以前,供油方式为化油器)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8年以前),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

据工作人员介绍,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在前期对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实施黄标车限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基础上,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

规定中的限行区域明确了高速公路全天进行黄标车。自2014年11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设区市的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城市建成区具体限行范围由设区市在建成区边缘道路作进一步细化确定。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区域内全部限行黄标车。(宋帅 万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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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黄标 高速公路 城市建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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