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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来源:淄博日报

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专利管理若干规定》、《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与英国伯恩茅斯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市委常委、副市长庄鸣,副市长邵珠东,市法院院长刘亚宁,市检察院检察长黄敬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原标题: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本报记者 梁立新 

通讯员 宗禾

巨荣俊 报道

本报讯 10月28日至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清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顶岐,副主任王法亮、尚秋云、王树武、王树槐,秘书长刘秉敏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5个被评议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对被评议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淄博市招标投标条例(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关于淄博市与英国伯恩茅斯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淄博市孝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专利管理若干规定》、《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与英国伯恩茅斯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周清利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联系服务代表等各项职责,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和提高,打造了“双联”工作、专项评议市直部门等一批亮点工作。

周清利强调,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认真抓好学习贯彻,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在立法工作上,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在监督工作上,要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重大事项决定上,要把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适时对一些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在代表工作上,要以“双联”工作为切入点,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要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负责地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工作,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努力使作风建设各项成果落地生根。

王顶岐在主持会议时指出,离年底还有两个月时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个部门要针对年初确定的各项重要工作,逐一检查落实,善始善终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提前谋划明年各项工作,解决好岁末年初工作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市委常委、副市长庄鸣,副市长邵珠东,市法院院长刘亚宁,市检察院检察长黄敬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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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市人大常委会 人大工作 十四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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