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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律师首次获准完整阅卷 无精斑DNA等客观证据


来源:中国青年网

昨日,聂树斌案代理律师李树亭、陈光武及聂树斌母亲张焕枝一早进入山东高院阅卷。昨日阅卷后,陈光武律师披露,聂树斌案136页侦查卷里,确实仅有聂树斌的口供、现场证人提供的证词等,并没有精斑、DNA检验等客观证据。

阅卷疑点

1 仅凭口供和证人证词就定罪?

目前,从已经公布的有关聂树斌的判决书来看,聂案的证据基本是靠聂树斌口供和其他人的证词。

除此之外,原始案卷中是否还有其他有力证据,不得而知。

昨日阅卷后,陈光武律师披露,聂树斌案136页侦查卷里,确实仅有聂树斌的口供、现场证人提供的证词等,并没有精斑、DNA检验等客观证据。

“一旦口供拿掉,就什么都没有了,连最基本的证据要求都没有达到。按现在的证据要求来说,根本过不了关。”陈光武说,这证实了此前关于聂案证据不完整的推测。

李树亭律师介绍,昨日上午,他一共拍摄了聂树斌案原始卷宗3本共228页。

从阅卷状况来看,他的初步判断是,聂案是站不住脚的,存在严重程序问题,是哪些具体问题还需详细阅卷后做出辩护意见递交法院。

2 之前的“假供述”在哪里?

李树亭律师发现,这136页卷宗虽然保存完整,但作为一个大案,卷宗页数还是太少,证据页才有几十页。

陈光武律师称,从聂案136页侦查卷内容来看,聂树斌是当年的9月23日被采取强制措施,10月1日开始转刑拘,聂案卷宗的第一份材料是“预审询问笔录”也是出现在10月1日,也就是聂树斌被抓后的第7天。而按照规定,预审阶段前的破案阶段就应该有被告人笔录材料,目前这部分材料是缺失的。

另外,陈光武还说,在后来的笔录中,聂树斌称“之前说了假话”“我检讨”“认罪”等。

“那之前说的‘假供述’在哪里?怎么没有出现在卷宗里?”陈光武提出疑问。

聂树斌案历程

● 1994年

聂树斌因被怀疑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而被抓

● 1995年

聂树斌被判死刑,后被枪决

● 2005年1月

涉多起奸杀命案的王书金被抓,一审中其供述曾强奸杀害聂树斌案的被害人。被公诉方以“查无实据”驳回

● 2005年3月

媒体对于聂案的报道刊出后,河北省高院表态对该案进行复查

● 2007年4月

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为理由之一,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

● 2007年7月

河北省高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书金案。王书金继续对石家庄玉米地案供认不讳

● 2013年9月

河北省高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

● 2014年12月

最高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案

● 2015年3月16日

山东高院通知聂案律师可以阅卷

相关法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6条明确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阅卷时要出示律师证。由此可见,持证阅卷是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理当依法享有的权利,聂树斌案辩护律师显然不应等待10年之久,才能实现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

据新京报、京华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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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佳]

标签:聂树斌 卷宗 DNA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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