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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山东篇:土地确权,吃上“定心丸”


来源:人民日报

为保障农民对确权登记颁证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山东要求对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和调查摸底的所有数字、图表进行公示。在先期试点的沂南县,农民拿到了政府颁发的三大“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记者手记

有了证,才能放心进城

每次到农村采访,与农民聊天,总是会被他们的执着与坚韧所感动。尽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种地并不怎么挣钱,但对土地的深厚感情,在他们的身上始终存留。

进城务工的农民,同样如此。

数据显示,山东省现有农民工2381万人,约占全国农民工总数的1/10。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在外务工多年,甚至举家进城。但从去年的情况看,整个山东省办理城镇落户手续的农民工数量仅有10万人。

巨大的反差背后,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放不下故乡的“一亩三分地”。一位专门回家办理土地确权证书的农民工坦言:城里生活成本高,农村老家的5亩地不能丢,流转出去一年5000元,说是不多,却是块固定的收入,万一哪天城里呆不住,就算回家也不慌。

让农民工安心落户城镇,就得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这些年来,各地都在出台政策,从住房到医疗,再到子女的就学,努力让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山东的不少城市,已经将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畴,并确保他们的子女有学上。

但显然,在推动农民工进城落户方面,还有不少工作要做。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从去年起,山东积极开展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解的就是农民的“忧”。山东还专门出台意见,强调农民工落户城镇可保留宅基地、承包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在先期试点的沂南县,农民拿到了政府颁发的三大“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这3个盖着鲜红印章的证书,让农民可以对自家种的地、住的房,以一种从未有过的形式表明自己的权益。

将农民的财产权利确立下来并颁发权证,在缺乏顶层设计细节的背景下,或许制度红利还未显现。但仅仅是这个确权颁证的过程,就是对村庄内外的重大经济关系进行的一番刨根问底式的重新梳理和调整。农民到手的权证,其厚度与分量,远不止这几页纸。

土地确权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这将为下一步土地流转和上市交易打基础,让农村产权要素“流动”起来,把部分农民“解放”出来,把农村“口袋里”的生产力释放出来。可以想见,带着土地确权证书进城落户,将会成为不久之后城镇化过程中的“时髦”之事。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徐锦庚、卞民德、潘俊强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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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佳]

标签:土地确权 土地流转 举家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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