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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小伙被女网友“甜蜜”约见 陷入传销跳楼逃脱


来源:燕赵都市报

女非法传销人员在网上诱骗一青年“入伙”,两人在香河县见面后,受害人拒绝非法传销后遭非法拘禁,被迫跳楼逃脱致伤。2014年3月26日,香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尹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原标题:香河县:“甜蜜陷阱”诱人入传销跳楼逃脱致轻伤

女非法传销人员在网上诱骗一青年“入伙”,两人在香河县见面后,受害人拒绝非法传销后遭非法拘禁,被迫跳楼逃脱致伤。日前,香河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传销组织案件。

本案受害人杨某,男,1987年出生,山东人,2013年7月网聊认识一女网友。涉世未深的杨某被“甜蜜”谎言诱骗,双方约定在香河县某宾馆见面。2013年9月某日晚,杨某与女网友在香河县某小区出租房见面。进屋后杨某发现该出租房内并非该女子一人居住,还有尹某、王某在内的多名男性共同居住。杨某心中顿起疑心,但受女网友的哄骗还是被迫住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受害人杨某就被尹某、王某叫醒,被要求听他们的“讲座”。此时杨某完全醒悟,这是一个非法传销组织,自己被骗了。杨某意欲离开,却被尹某、王某等人多次强行阻拦,并遭受殴打。杨某走投无路,被迫从四楼跳窗逃离,导致其骶骨多处骨折,左股上段粉碎性骨折,经法医认定为轻伤。后被告人尹某、王某被香河警方抓获。

2014年3月26日,香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尹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提醒: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非法传销组织经常通过QQ聊天、微博、微信等现代网络工具,花言巧语哄骗他人,而受害人一旦误入就很难逃脱,有的人甚至走上非法传销的犯罪道路。提醒广大网友尤其是青少年要提高警惕,引以为戒。(记者李新苓 通讯员崔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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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杨某 香河县 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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