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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改名来烟台 以咨询业务为名偷机关单位


来源: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7月9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张岩 韩雪峰)2014年,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山东省淄博市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贼专偷机关单位办公室,打着咨询问题的幌子混进去,利用工作人员忙于工作,疏于防范心理实施盗窃。

原标题:逃犯改名换姓来烟台 以咨询业务为名偷机关单位

胶东在线7月9日讯 2014年,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山东省淄博市公安机关网上追逃。2015年春节后,杨某更名改姓自称姚某逃窜到烟台,并在烟台实施多起盗窃行为。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贼专偷机关单位办公室,打着咨询问题的幌子混进去,利用工作人员忙于工作,疏于防范心理实施盗窃。

落网后,杨某交代:“我从小就喜欢贪小便宜,现在知道错了,恳请司法机关对我从轻处罚。”最终,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芝罘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杨某化名逃窜到烟台,在短短的十余天里,他以咨询业务为名,冒名流窜至烟台市烟台市国税局、莱山区环保局等单位,利用工作人员忙于工作、疏于防范的心理实施盗窃,一旦得手立刻离开现场。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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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杨某 咨询业务 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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