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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味道遇上新规定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8月4日讯 (YMG记者张韬 王鸿云 实习生高铭岐摄影报道)一根油条、一碗豆浆、一条马扎、一份报纸,这种清晨的惬意生活,芝罘区的老赵整整享受了30年。 按照新规,油条油饼仍为“按照生产需要适量添加”,但是食品中的铝残留量依然是必须在100mg/kg的标准限量内。

哪些烟台老味道面临尴尬

除了油条遭遇新规定,众多烟台当地美食也随着时代发展面临“尴尬”。

老梁,烟台本地知名油炸糕品牌传承人(应老梁的请求,本报不透露品牌名称,他说,面子上不好看),他制作的炸糕是兴旺了近一个世纪的老美味,最火爆的时候一天可以卖出上千个。令人唏嘘的是,如今他的三家炸糕铺全都关门了。老梁说,不是他炸得不好吃,而是现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更严格了,他的老方子中很多东西不能用了,而用健康的替代品价格太高,基本上脱离了大众消费群体,原本寻常百姓家的炸糕成了“奢侈品”,而老梁自己又不会去做昧良心的买卖。无奈之下,只能提前“退休”,只是小孙子有时想吃爷爷做的炸糕,他才会温习一下这门老手艺。

其实,国家对添加剂的使用早有严规,然而总有不法经营者置若罔闻。比如,一些网友爆料的“添胶的烟台焖子”、“加拉面剂的福山拉面”、“化学制剂腌泡的海边醉蟹”、“骨味素冲泡的羊汤”……个别不法商贩的行为,却令烟台老味道“躺枪”,而真正凭良心做买卖的老手艺人却经营艰难。

曾在西南河路炸了12年油条的孙茂栋告诉记者,当年大家不知道明矾吃多了不好,发海蜇、打猪肉冻,几乎每家每户都会使用,自己的炸油条也会用,但现在很多商贩却是在明知故犯,这就是心不正了。“对于这些老味道,我们多么希望正本清源,让大家放心敞开怀吃啊。”

政策解读:7月1日起国家严控含铝食品添加剂

今年5月份,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出调整。从今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不再允许膨化食品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并调整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

随着新规的出台,近日,一些媒体在解读含铝食品添加剂时称,油条也被禁用明矾(硫酸铝钾)。烟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负责人介绍,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不得添加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指的是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但又额外标注了“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除外”,这表明油条油饼等并不在禁用范围内。

按照新规,油条油饼仍为“按照生产需要适量添加”,但是食品中的铝残留量依然是必须在100mg/kg的标准限量内。

超标“铝”影响儿童发育

为何需要控制“铝”的摄入量?烟台市妇幼保健院儿保科主任嵇玉华介绍,铝超标对人的神经系统有危害,尤其对正在发育过程中的小孩存在一定的风险。

“对于食物中的超量铝,如果长期食用,会导致我们的记忆力丧失、老年痴呆,损害成骨细胞,让人体钙含量不足。”嵇主任介绍,例如,它能影响儿童智力发育;影响雄性动物的生殖能力和抑制胎儿的生长发育。同时,它还能通过与钙、磷的相互作用造成骨骼系统的损伤和变形,出现软骨病、骨质疏松等。

新规中明确规定了今后膨化食品中,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在今年7月1日前使用铝添加剂已生产出来的食品,可继续销售到保质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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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油条机 磷酸铝 膨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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