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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伤残人民警察换新证启动


来源:水母网

记者昨日从烟台市芝罘区民政局获悉,根据山东省民政厅的通知要求,伤残人民警察换发新证工作从即日起启动。逐级审核无误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将新证发放到伤残人民警察手中,同时由县级民政部门收回原伤残人民警察证加盖注销章存档。

原标题:烟台伤残人民警察换新证启动 材料需4月30日前报送

记者昨日从烟台市芝罘区民政局获悉,根据山东省民政厅的通知要求,伤残人民警察换发新证工作从即日起启动。此次换发新证的人员范围,是由山东省民政厅审批的伤残人民警察。

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目前烟台市芝罘区伤残人民警察人数在150人左右,目前所持证件于2005年所办。通知要求,伤残人员警察换发新证时,需提供近期半身着制式服装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并在背面加注姓名,还需提供伤残人民警察评残审批表复印件和伤残人民警察伤残证复印件。工作人员特别提醒,所需资料于4月30日前报送到烟台市芝罘区民政局优抚科进行办理。据悉,此次换证程序,自下而上收集材料和信息,自上而下发放新证。由县级民政部门收集换证所需材料,并对省优抚管理信息系统中伤残人民警察信息进行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材料齐全的,逐级上报至省民政厅,经省民政厅审核后,从省优抚管理信息系统提取信息打印新证。然后省民政厅将打印的新证发至市级民政部门,由市级民政部门在新证上粘贴照片加盖钢印。逐级审核无误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将新证发放到伤残人民警察手中,同时由县级民政部门收回原伤残人民警察证加盖注销章存档。

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从明年1月1日起,旧证作废。

材料报送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40号,电话:6202630。(记者 刘鹏飞 通讯员 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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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新证 换证 芝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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