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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大玩概念偷换 烟台项目卖成“青岛东”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碧桂园大玩概念偷换 烟台项目卖成“青岛东” 日前,一位山东寿光的购房者投诉称,本来他是来青岛旅游的,偶然遇到碧桂园十里金滩的销售人员,宣称有位于“青岛东”的房子将要销售,随后被碧桂园的销售人

原标题:碧桂园大玩概念偷换 烟台项目卖成“青岛东”

日前,一位山东寿光的购房者投诉称,本来他是来青岛旅游的,偶然遇到碧桂园十里金滩的销售人员,宣称有位于“青岛东”的房子将要销售,随后被碧桂园的销售人员带去看房,当他来到这个号称位于“青岛东”项目现场时,却发现该项目其实是位于烟台的海阳市境内的一个乡镇,行政区划上与青岛没有任何关系,这让他有种上当的感觉。

“作为一个青岛人,在青岛居然找不到青岛东”,在外地做生意的马先生也非常郁闷。几天以前,马先生回青岛的时候,看到碧桂园十里金滩的宣传,就来到了位于青岛市市南区的碧桂园地产国际展销中心,一位销售人员接待了他。

“当我问十里金滩在什么地方的时候,她告诉我在青岛东丁字湾,离青岛的即墨温泉镇很近。这一句话,就让我开车走了近两个钟头才找到她说的青岛东在哪里”,马先生对新华房产记者说,“这个距离太煎熬了,所谓的‘青岛东’根本就不在青岛,其实,这个项目准确的称呼‘烟台西’才比较靠谱”。

马先生当场决定放弃买碧桂园十里金滩。

“青岛东在哪里?” 随后记者随机在青岛市香港路附近采访了十五位市民,这些受访的市民几乎都是众口一词的回答说:“青岛东肯定在青岛”。一位经常出差的市民以国内许多火车站设置举例说,“济南东”肯定在济南行政区划内;“杭州南”肯定在杭州行政区划内,这几乎成为共识。

当一位李姓市民听到“青岛东,在烟台境内”的答案时,对记者表示,这种答案确实有点像小孩们玩“脑筋急转弯“的游戏。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用“青岛东”宣传该项目位置显然有误导购房者的嫌疑。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售楼广告是开发商向业主发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要约邀请,一旦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售楼广告的内容也构成了开发商的承诺。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是对开发商发布售楼广告时的基本要求。如果购房者由于受到误导而购买房屋,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或退房。

一位不愿具名的青岛地产资深人士认为,一个项目是否能够销售顺利,除了定价之外,地段因素也是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之一,如果位置尴尬,肯定会对购房者产生重要影响。碧桂园十里金滩一再用青岛东表述项目位置,对真正的地理位置——海阳市辛安镇却遮遮掩掩,极有可能表明碧桂园对这个项目的地段非常不自信。

该人士说,何必如此偷换概念如谜语般表述项目位置呢?如果购房者知道青岛东是在烟台市,购房者的信心必然也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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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吉纯]

标签:青岛 项目 碧桂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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