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下发中小学教师考核实施办法 已执行
2015年09月29日 10:53
来源:潍坊新闻网 作者:齐英华 王叶妮
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度内有一个学期师德考核不合格;按照学校考核方案应确定为不合格,出现其中一种情况,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原标题:潍坊市下发中小学教师考核实施办法 已执行
师德不达优,评高级职称没戏
我市下发中小学教师考核实施办法,已自9月21日起执行
潍坊新闻网9月29日讯 9月28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为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切实调动教师教育教学积极性,我市教育、编办、财政、人社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潍坊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5年9月2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20日,师德考核成为年度考核重要必备内容。
师德考核各等次
所占分值需明确
《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全日制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全体教职工,民办学校教师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考核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等,综合反映德、能、勤、绩、廉、学等各方面情况。其中,师德考核以学期为周期进行;年度考核以年度或学年为周期进行,与年度考核在同一学期的师德考核,可一并进行;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与年度考核期间不超过半年的,可合并进行。
中小学教师考核按照“一校一方案”原则,由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师德考核可单独制定方案,也可合并到学校总体考核方案中。方案应包括考核目标、考核内容等,并定期进行完善。其中,对学生违法犯罪、校园安全等事关学生权益的突出问题必须予以充分体现,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和处罚措施;明确师德考核各等次在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的权重或所占分值。考核方案必须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学校公开栏、网站等进行公开。
参与有偿补习
直接定不合格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违反“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之一者,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其中,对有偿补习、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体罚学生、酒后上课、对学生实施性骚扰及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违背教育规律增加课业负担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或者比例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执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或者比例,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规定的考核等次比例,依据对学校的社会多元评价结果和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确定。对于学生规模小、教职工人数少的学校以及安排教师支教走教的学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或者比例可以统筹使用,并备案。
奖惩升职及工资
与考核结果挂钩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等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的,在职称评聘中加大权重或所占分值;师德考核达不到优秀的,参加市级以上评先树优、评聘高级职称实行前置审核、一票否决。
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周期内,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暂缓进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度考核每年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定期注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应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应向较低等级调整岗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调整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或虽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按规定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绩效工资结合考核结果,多劳多得、优教优酬。
不以统考成绩
奖惩评价教师
考核工作坚持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基础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统一性评价和差异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不得以升学率、统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对教师进行评价和奖惩,不得以民主测评得票率确定考核等次。”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说,坚持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岗定评,不同岗位应有不同标准和要求。教师兼任学校不同岗位的,考核内容应包括履行兼职岗位职责的情况。各地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学校建立考评台账,对易于量化的项目定期汇总、公示。考核按照个人自评、学校评定、结果公示、审核备案等步骤进行,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学生、家长、家委会、学校理事会、社区意见,完善家长、学生参与评议的途径与方式,促进建立和谐的家校、师生关系。教科研成果以及教学质量等,由教师学术委员会负责认定。
个人考核结果
存入教师档案
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等要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每学期初,学校组织教师签订“师德公开承诺书”,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将“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列入承诺范围,明确师德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处罚措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对年度考核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组织谈话。教师个人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完不成规定工作量;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应参加交流而不服从交流安排,有这三种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年度内有一个学期师德考核不合格;按照学校考核方案应确定为不合格,出现其中一种情况,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为保障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有效实施,《办法》对如何组织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学校考核工作开展的科学性、有效性,也将作为上级教育部门分配评优晋职指标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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