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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东港人民法院招聘26名司法警察


来源:齐鲁网

记者从日照市人社局获悉,2014年日照东港区人民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26名,报名时间为10月28日至30日。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服务期内不得自行提出离职。

原标题:日照东港人民法院招聘26名司法警察 10月28日起报名

日照齐鲁网10月22日讯(实习记者郭英霞)记者从日照市人社局获悉,2014年日照东港区人民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26名,报名时间为10月28日至30日。

招聘要求报名者为男性,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拥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技校毕业);身体健康,体貌端庄(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5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不低于1.72米、体重不低于60公斤)。 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具有司法警察工作经历、表现优秀者优先,具有法律专业者优先。

报名时间时间为:2014年10月28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东港区人民法院(济南路239号),联系电话:0633-8179206。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考试分体能素质测评和面试。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司法警察工作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用百分制计分。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服务期内不得自行提出离职。聘用期满后,根据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所聘人员第一年月工资1580元,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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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司法警察 报名时间 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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