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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渐成“生意圈” 遇过度营销可举报账号


来源:济南日报

“奢侈品代购,正品带发票”“集满50个‘赞’可免费领奖”……随着微信用户量激增,不少个人及商家在微信朋友圈上做起营销。③维权受困:由于准入门槛较低,个人及公众账号几乎没有经营资质,其提供的产品无保障,产生纠纷难维权。

原标题:微信朋友圈渐成“生意圈”

“奢侈品代购,正品带发票”“集满50个‘赞’可免费领奖”……随着微信用户量激增,不少个人及商家在微信朋友圈上做起营销。由于经营者多无资质,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无保障,消费者权益受侵害时,易陷入维权困境。

现象普遍:“微营销”暗藏猫腻

“打开朋友圈,每天都有大量的产品代购信息。”王女士告诉记者,出于信任,她从朋友那购买了一件名牌手提包,“对方承诺是正品,结果买回来一看,样式和质量都很差。”

“都怪自己图便宜,以后再也不会在朋友圈里买东西了。”王女士说,由于对方是多年的好友,碍于面子她未再追究。

市民态度:超半数用户反感“微营销”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1月,微信的月活跃用户已超过2.7亿,公众账号在15个月内增长到200多万个。不少以营销为目的公众及个人账号,逐渐搭建起一个“微信卖场”。

据某网站针对“微营销”的统计,89名参与讨论的网友中,支持者不足两成。

反感“微营销”原因

①不满刷屏:原本是朋友间联络感情的平台,现在却被大量营销信息充斥,朋友圈已经“变味”。

②安全隐患:微信账号与手机绑定并含有个人信息,在聊天或交易时易被泄露。

③维权受困:由于准入门槛较低,个人及公众账号几乎没有经营资质,其提供的产品无保障,产生纠纷难维权。

业内提醒:遇过度营销可举报账号

2日,腾讯客服工作人员表示,朋友圈好友间的买卖属于个人行为,如有纠纷客服不好介入。针对公共账号的推广活动,该工作人员称不要轻易相信,“如果有‘病毒式’营销,用户要留好证据,对账号进行举报。”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称,如果营销行为局限在朋友圈内,消费者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因为广告的发布者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经营者。公众账号商家如有不良行为,消费者可以按照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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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太岭]

标签:朋友圈 手机绑定 微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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