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于晓明、吴翠云任山东省委常委
2015年06月18日 10:01
来源:齐鲁网
1980年9月任萌水公社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妇联主任(其间:1981年10月至1983年6月在山东农学院农学专业干部专修科学员);1993年4月任共青团淄博市委书记(其间:1993年9月至1996年1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
于晓明(资料图)
吴翠云(资料图)
齐鲁网6月17日讯 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于晓明、吴翠云任山东省委常委,因年龄原因,雷建国不再担任。
于晓明简历
于晓明,男,汉族,1957年7月生,山东海阳人。大学学历(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1975年8月参加工作。
1997.09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助理巡视员
2000.07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2002.10 中共山东省委副秘书长
2005.03 中共山东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局长
2011.09 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13.02 中共菏泽市委书记
2014.01 中共菏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4.11 山东省副省长,中共菏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01 山东省副省长(来源:人民网资料)
吴翠云简历
吴翠云,女,1958年9月生,山东淄博人。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5年12月为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学大寨工作队队员;
1976年9月任周村区萌水公社党委常委、妇联主任;
1980年9月任萌水公社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妇联主任(其间:1981年10月至1983年6月在山东农学院农学专业干部专修科学员);
1983年9月任共青团周村区委副书记;
1984年3月任周村区委常委、共青团周村区委书记;
1988年3月任周村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0年2月任周村区委常委,副区长(其间:1992年9月至1993年7月在中央党校青干班学习);
1993年4月任共青团淄博市委书记(其间:1993年9月至1996年1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
1997年12月任淄博市委常委、共青团淄博市委书记;
1998年3月任淄博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2004年6月任淄博市委常委、淄川区委书记;
2006年2月任任德州市委副书记;
2006年3月任德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年5月任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相关新闻:
网罗天下
频道推荐
智能推荐
图片新闻
视频
-
滕醉汉医院耍酒疯 对医生大打出手
播放数:1133929
-
西汉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简木牍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数:4135875
-
电话诈骗44万 运营商被判赔偿
播放数:2845975
-
被击落战机残骸画面首度公布
播放数:535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