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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户籍新政:孩子落父母集体户不需经单位同意


来源:青岛新闻网

实行“居民身份证在申领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居住证在申领证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市局制证部门委托邮政部门邮寄送出”的业务。上周日,青岛市出台了简化户政业务办理手续,办理新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时,不再要求提供集体户、村委会、房主、户主同意证明。

便民措施三

身份证补领换领不用多跑腿可就近办

【内容】

本市户籍人员可选择就近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到期换领业务。开通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本市内邮寄业务(自愿申请、费用自付),解决群众往返取证不便和急需用证问题。对长期有病卧床人员、行动不便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有特殊情况、无法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供预约服务,自预约之日起,城区5个工作日、农村地区10个工作日内登门落实办理。

【解读】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与老百姓的经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我市每年的办证数量在120万人次以上,2013年7月以来,居民身份证开始采集登记指纹信息,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的变化,也给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带来新的课题。”昨日,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张颖向记者介绍,为满足市民办证用证的实际需求,解决“多跑腿”、“急用证”的问题,户政部门进行了广泛调研论证,并据此出台了相关便民措施。

其中,本市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如果身份证丢失需要补办或到期换领,不必再返回户籍地派出所,可就近到派出所办理,不受户籍地派出所限制。“举个例子,平度市民在市区工作,如果需要补办或换领身份证,就不需要再大老远地赶回平度办理,而是市区就近的派出所就可办理。”张颖说,市民持户口簿在派出所提出申请后,现场照相、采集指纹信息,证件制作完毕后由受理地派出所办理邮寄或负责发证。该措施重点解决跨区居住、工作的市民办证耗时、远距离往返的问题。

此外,对长期有病卧床人员、行动不便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有特殊情况、无法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供预约服务,自预约之日起,城区5个工作日、农村地区10个工作日内登门落实办理。重点解决特殊办证人员“跑腿儿”、“往返接送”及其它无力、无法到派出所办证的问题。

实行“居民身份证在申领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居住证在申领证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市局制证部门委托邮政部门邮寄送出”的业务。通过简化分局、派出所领取发放证件的程序,重点解决往返取证不便、本人不便前往派出所取证和部分市民急需使用证件的问题。居民身份证邮寄业务由派出所受理,居住证邮寄业务由邮政部门公开网站受理。“邮寄业务是自选的,在办证时提前和民警说好,留下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我们也会给办证市民一个凭证,这样在邮寄人员上门的时候,用凭证来换取身份证件,这样确保不会在邮寄过程中出现问题。”张颖表示。

便民措施四

省外迁入小城镇落户时间缩短了一半

【内容】

将在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四市和黄岛区(不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城镇省外人员迁入落户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分、市局,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城区10个工作日、农村地区15个工作日。

【解读】

“自2002年起,我市开展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对加速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推动城镇经济特别是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加快了我市的城市化进程。但省外迁入人员的审批权限在市局,审批环节多,时限长,影响到审批速度。”市公安局户政处户籍科科长刘新彦说,针对这一问题,市公安局再次下放审批权限,将省外迁入小城镇落户下放至分、市局审批,减少了审批环节,为缩短审批时限争取了时限,更加方便居民办理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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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集体户 孩子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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