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启动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还市民蓝天白云
2013年11月24日 09:40
来源:济宁新闻网
原标题:济宁启动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还市民蓝天白云入冬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城区大气污染加重,给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带来危害。记者昨日获悉,我市正式启动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将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
原标题:济宁启动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还市民蓝天白云
入冬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城区大气污染加重,给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带来危害。记者昨日获悉,我市正式启动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将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化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露天焚烧的防治力度,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并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及时有效应对极端天气状况下的严重空气污染,还市民蓝天白云。本次行动重点整治范围包括市中区、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兖州市、邹城市、曲阜市、嘉祥县等8个区域,集中整治时间从11月22日至2014年3月15日,涵盖整个冬季供暖阶段。
全面取缔城区小锅炉
本次行动将对济宁城区及周边重点燃煤企业执行加严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烟尘排放限值,依法严查超标排放行为;年底前,所有列入《生态济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大气污染限期改造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逾期仍未完成的进行停产、限产治理。
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禁止使用小于10吨/时的分散燃煤锅炉和燃重油锅炉,仍未拆除的应于12月底前完成炉体和烟囱拆解、水电线路拆除。有特殊保留需要的,要于12月底前完成改用集中供热热源或电、气等清洁能源的置换改造。
全面排查生物发酵、化工、医药行业,严格监管这些企业的异味污染源,对相关污染源采取搬迁、关停、深化治理等措施,彻底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划定黄标车禁行范围和标志
为最大程度地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将加强对新车、在用车的环保监管,提高机动车环保检验率;制定全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设立由各部门组成的联合办理窗口,开通网上受理系统,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实行济宁城区黄标车禁行,划定黄标车禁行范围,设定禁行标志,禁止黄标车、冒黑烟车辆和超标排放车辆在城区内上路行驶。同时,实施油品升级,年底前,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汽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车用油品的行为,保证油品质量。
城区道路每天至少高压冲洗一次
为避免城区施工工地成为扬尘发源地,专项行动将全面排查城区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工地,要求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棚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晰率六个100%,对达不到要求的,给以经济处罚、停工、直至清理出济宁建筑市场。
增加城区道路保洁频次,配置先进的道路清洗、冲刷设备,实行高压冲洗、湿式清扫,保洁频次至少要达到每日高压冲洗一次,湿式清扫早晚各一次;对市政养护路段以外5公里范围内的主要交通干线,每日至少一次高压冲洗和湿式机扫。
同时,上述重点整治单位城区内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覆盖,严禁沿路抛洒;露天存放的煤炭等易起尘物料堆场,必须建设封闭物料库,临时性堆放的须采用抑尘措施;港口、码头露天堆场应当配备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
燃放烟花爆竹只能在特定时间和地点
秸秆焚烧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将加强农村秸秆堆放场所的监管,杜绝一切秸秆焚烧行为。同时,加大各城区落叶、垃圾的清理力度,禁止落叶、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可燃垃圾的违规露天焚烧。
严格执行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除特定时间和地点外,严禁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大气行为。
我市还将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明年3月15日前,兖州市、邹城市、曲阜市、嘉祥县完成空气自动检测站点的建设。同时,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的预报预警,及时有效应对极端天气状况下的严重空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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