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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小区道路摆石墩 物业:改善车辆乱停放


来源:琅琊新闻网

车位出租每月500元,而且租满半年必须购买,销售车位无可厚非,但你不能这样随意摆设障碍物,造成业主出入小区都受影响。”对此,小区开发公司销售部工作人员说,500元一个月是使用车位的业主交纳的押金,并不是车位出租费。

原标题:临沂一小区道路摆石墩 物业:意在改善车辆乱停放

小区门口摆放的隔离墩和花盆

“本来路就不宽,现在摆放了一排石墩,原本可以双向通行的路面如今只能单行,无形中加剧了小区通行及停车难的状况,这不是添堵吗?”11日,家住临沂市河东区开元·阳光水岸小区业主张女士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称,他们小区物业在小区门前及小区内道路摆放上了多排隔离石墩和花盆,影响了业主的正常停车和出入,张女士质疑物业此举意在借机销售地下停车位。

业主:停车不便,物业有借机卖车位之嫌

1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河东区东夷大街与滨河东路交会处的开元·阳光水岸小区,只见小区门前道路两旁停满了各式车辆,不少无处停靠的车辆正四处转悠寻觅空当。小区门口被隔离石墩和大盆的花草隔成了几个车道,出入小区车辆小心驶过;小区内,原本两个车道的路面,在其中一个车道里每隔2米摆放的石墩一字摆开,车辆和行人只能在一个车道内通行。“已经一段时间了,摆放了这么多隔离石墩和花盆,既不安全也不美观,很容易划车,影响了业主的正常停车和出入,我们担心发生火灾怎么办?”张女士说。

据张女士介绍,她是2013年12月份入住该小区的。“以前小区不是这个物业,今年5月份小区更换物业后该物业才开始进驻的。”张女士说,从5月份开始,小区门口及小区内道路上陆续“冒”出多排石墩和花盆,使得原本宽敞的道路一下子“瘦身”,不但造成了行人和车辆通行不便,也使不少业主的车辆无处可放,“从此以后,车辆进入小区必须要有车位,没有车位的要么购买要么承租。车位出租每月500元,而且租满半年必须购买,销售车位无可厚非,但你不能这样随意摆设障碍物,造成业主出入小区都受影响。”张女士质疑,物业此举意在借此机会销售地下停车位。

物业:旨在改善乱停放现象

针对部分业主的质疑,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任经理表示,小区车位都是有产权的,由于小区没有地上停车位,也没有临时停车位,部分没有车位的业主进入小区后就只能停放在小区的道路上,小区内停不下了就停在小区门口,导致道路堵塞严重。“有的时候,停放的车辆将小区门口堵得死死的,车辆进入小区都很麻烦。”任经理说,小区内道路本来就不宽,也是消防通道,车子停在小区道路上,有的时候停车占领了满满一个车道,成了停车场,一旦发生火灾,不但消防车进不来,而且容易发生车辆刮擦等现象。“我们也是出于多方面考虑和调查,并征得多数业主的同意后才决定摆放隔离石墩的。小区地下车位都是有产权的,销售和出租都是由开发公司销售部门负责,物业公司无权处理,我们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尽力提供服务,根本就没有借此机会销售地下停车位这回事。”任经理说。

“小区车位都是有产权的,我们都是出售,从来没有进行过出租。”对此,小区开发公司销售部工作人员说,500元一个月是使用车位的业主交纳的押金,并不是车位出租费。

律师说法:

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称,出现这种情况双方都有过错,小区内的道路是供小区业主车辆、行人通行的过道,部分业主在没有规划停车位的道路上停车,导致交通混乱,影响通行,损坏了其他业主的利益。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公共道路等公共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作为供小区业主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其目的是方便业主正常生活和出行,物业公司擅自用石墩和花盆围起来,导致业主的公共道路使用面积减少,阻碍通行的做法也有失妥当。

记者赵泽军实习生宋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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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石墩 沂蒙晚报 小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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