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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士学位的自由“破冰”


来源:中国教育报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部取消了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审批,被一些业内人士评价为“为推动第二学士学位的改革注入了动力”。1984年以来,经原教育部和原国家教委批准,少数高等学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开始有计划地培养某些应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等同于研究生学历”。

政府做减法,市场做加法

取消高校设置和调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审批之后,学校如何用好自主权?

杨宗仁的调查显示,81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虽然涵盖9个学科门类,但工学、管理学和法学三大类就占67.9%。绝大多数专业和普通本科专业重合,而且专业布点数和所占比例均很大,这些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上已日趋饱和。

“学校第二学位发展应该追求差异化,而不应仰热门专业的鼻息”,在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副处长高蓓蕾看来,第二学位一直追着“热门”跑,只会让当前的就业难雪上加霜。

高蓓蕾建议:“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学科基础,对现有的专业资源进行挖掘和重组,设立具有跨学科性质的专业,这将会成为审批权取消后,第二学士学位的生长点”,高蓓蕾介绍,目前南京理工大学开设的知识产权专业招收具有工科基础的本科生,经过两年的法律学习,成为工学和法学的“双料”人才。“这样培养出的毕业生因在工作岗位上的适用性强,受到用人单位哄抢。”

在专业设置上,跟着市场走,“重应用、轻基础”跟当时的国情有关,卢晓东认为,松绑之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设置不再有禁区。他说:“主修专业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关系应该像‘榫卯’。理论上讲,一个主修专业,天然地就应该衍生出一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这是高等教育的教育结构决定的,而不是教育部决定的。

他建议,应该把第二学士学位的“审批权”交给市场。在市场机制中,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宏观适度发展仅取决于学生的选择,即选择人数多,就发展;选择人数少,就停办。高校通过经验的积累和对市场力量的把握能力的增强,使得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可以随时开始,随时停止。个人对自我投资的重视客观上有助于不断调节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适度发展规模的内在机制的形成。

除了专业的设置,第二学士学位的管理制度也需要“因时而动、因势而动”。

第二学士学位要换“新酒”,管理办法却还是“旧瓶”。这是改革难以推进的主要原因。第二学士学位办学所依据的《办法》从1987年诞生就没有修订过。“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旧文件来指导市场经济时代的学位改革,能有多少现实意义?”卢晓东说,“教育部虽然把专业设置和调整的权力放给了学校,但涉及教育定位、专业设置管理、招生和教育组织模式的一系列管理规则还是依循旧制,第二学士学位发展要求新求发展,必须突破这一障碍。”

“政府在第二学士学位的管理上要学会做减法,让市场发挥更大作用。”卢晓东建议,可以考虑取消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生均均教育拨款,让学费在市场上自由定价。“没有国家拨款的‘裸奔’并不意味第二学士学位重新退回野蛮生长的状态,恰恰相反,国家拨款的终止使得政府对财政经费使用效率的追求消解了,也使得个人对自有资金使用的自由得到充分尊重。”行政力量退居二线,市场调节给予了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和办学灵活性,这是卢晓东眼中第二学士学位最好的状态。

“拆掉围墙和篱笆”,这是卢晓东给第二学士学位增强活力开出的药方。《办法》对第二学士学位的招录方式做出了严格的规定,需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其中考试考核内容应是第二学士学位的主要基础课程。“在时间成本上,第二学士学位本来就高于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再层层设槛会更加降低学生修读第二专业的积极性。”卢晓东思考的是,学校可否根据报名情况和学科特点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考试?

高蓓蕾则建议,放权之后,也许可以尝试将第二学士学位过渡到一种新型双学位制度。在她看来,这种新型双学位与现在的双学位制度不同,介于第二学士学位与当下的双学位之间。比如,南京理工大学现在开设的招收具有工科基础本科生的知识产权专业,学生不用本科毕业后再报考,而是可以在本科阶段采取“3+2”的培养模式,前三年学工科,后两年学法律,出来之后即能授予工学学士和法学学士双学士。原本的“毕业后再学”变成了“同时学”,缩短了学制,省下了时间成本,可以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广阔空间。

当然,市场做加法并不意味着第二学士学位完全由市场说了算。研究者普遍表示,政府做减法,也不是完全甩手不管,仍需要在大方向上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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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审批权 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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