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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消协成功调解纠纷 受到双方赞扬


来源:凤凰网山东菏泽频道

近日,鄄城县消费者张先生和菏泽市某汽车销售4S店负责人先后来到市工商局,分别送上感谢信和锦旗,对市消费者协会的热情服务表示感谢。而在此前的两个月内,张先生和该4S店还是一对“冤家”,曾为买卖汽车的质量

近日,鄄城县消费者张先生和菏泽市某汽车销售4S店负责人先后来到市工商局,分别送上感谢信和锦旗,对市消费者协会的热情服务表示感谢。而在此前的两个月内,张先生和该4S店还是一对“冤家”,曾为买卖汽车的质量问题红了脸。

2013年元月份,张先生在菏泽一4S店内购得小汽车一辆,欢欢喜喜开了不到一年,今年春节前在小区内停放时,竟然发生了自燃。尽管当时未造成太大的损失,但车内仪表盘及线路已全部烧毁,前挡风玻璃也因高温炸裂。

眼看该过年了,张先生很郁闷,他第一时间联系到4S店说明情况,店方也很快派工作人员对损坏车辆进行了检查,并承诺向生产厂家反映,对自燃原因进行鉴定后再谈解决方案。过后张先生多次催促4S店解决问题,但对方的答复一直不能让其满意。眼看过去了20多天,4S店通知张先生,厂家经鉴定称车辆无质量问题,不承担责任;该车在行驶中出过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事故车辆只保修半年,现已超过保修期,4S店也不能给予免费维修。因此,自燃造成的损失只能由张先生自行负担。

双方又多次交涉未果。无奈之下,他在2月18日来到市工商局,向市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接诉后,迅速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并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大致理清了事情经过。张先生认为,自购车后汽车雾灯线路就经常发生故障,且该车雾灯以及开关、铝合金轮毂、倒车雷达等均为4S店加装件,雾灯及开关故障曾在4S店维修多次未得到根本解决,雾灯及开关问题是发生自燃的原因,销售方应退回事故车辆,更换一部新车。店家则辩称,事故车辆已经厂方鉴定,并无质量问题。张先生购车后自行加装了导航仪,导致汽车原线路改动,这才可能是产生自燃的主因。在了解了双方诉求后,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调解,不厌其烦地做沟通工作,让消费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充分认识到自身在车辆自燃事故中存在的过错,尽量提出合理的要求,做出合理的答复,力求和解解决。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悉心调解,投诉双方最终在市消协主持下达成协议:4S店按照张先生的要求将汽车维修好,维修费用销售方和张先生分别负担70%与30%。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

至此,一场历时近俩月的消费纠纷圆满完结,双方在握手言和的同时,对市消费者协会热情负责、廉明高效、不偏不倚处理消费投诉的做法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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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双方 菏泽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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