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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2014年教育大事记


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对加快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6月30日高校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创新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整体、系统、协同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快构建以“5+3”为主体、以“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11月27日,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推进会在北京召开,就推进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做出部署。

5月4日、8月26日、11月25日,教育部分别与商务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创新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安全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9月22日,教育部启动实施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确定了试点高校99所、项目140项。至12月份,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工作已指导24个地方党委宣传部门与28所高校、推动3家中央新闻单位与5所高校签署了共建新闻学院协议。一系列培养计划的相继实施,标志着我国高校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实现了新的突破。

7月8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强调要坚持由省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教育事项一律下放省级政府管理的原则,明确了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主要内容,明确了省级政府七个方面的教育统筹职责。《意见》首次以文件形式对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同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重点扩大了高校在选拔学生、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选聘人才、开展科研活动、管理使用财产经费和扩大国际交流合作等七个方面的自主权。《意见》首次以文件形式对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的职责权限和高校办学的权利义务,更好地落实高校的办学主体地位。

此前,教育部于5月9日印发《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及《落实〈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提出取消22项职责,下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直属单位13项职责,转移、委托直属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承担50项职责,精简规范23项评审项目,理顺基础教育管理等9个方面职责关系,加强和改善教育督导等3个方面宏观管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同期,教育部召开职能转变部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方案落实工作。

至12月1日,上海市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一市两校”综合改革方案已分别完成备案,进入实施阶段。这对各地各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继“一市两校”之后,广东、贵州等地和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校也先后将综合改革方案报送备案。

7月18日四部门联合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健全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好地满足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求,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高职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高职学生)资助比例参照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确定;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比例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7月22日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联网应用。

经过多年努力,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于1月正式上线,全国联网运行。全国1.7亿学生信息入库,完成省内转学507万人、跨省转学62.6万人,完成跨省转学办理流程最快仅需8个小时。为进一步完善工作,7月2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学籍信息质量,全面应用系统功能,开发完善特色需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构建运维长效机制,并印发《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应用指南》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则》。8月25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推进会,重点部署《通知》要求的五项工作。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全面应用,促进了基础教育治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8月24日,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要求高等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均须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毕(结)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7月25日推进新疆教育发展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为加快推进新疆教育发展,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新疆教育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意见》共四个方面38条,涵盖深化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全面加强内地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做好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全面提升南疆教育发展水平、加强兵团教育服务地方能力和深入推进教育对口支援等工作。此外,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8月29日,教育部召开第五次推进新疆教育发展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新疆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具体政策措施、工作体制机制,对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着力推进新疆教育科学发展进行了部署。

2014年,中央财政和19个援疆省市支持新疆教育事业发展经费121.2亿元。中央财政下达南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和生活费补助金3.8亿元,受益学生24.2万人。启动南疆农村寄宿制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初步落实了南疆实行各民族同等教育优惠政策,实现南疆四地州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全免费。

8月8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快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9月10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东中部职教集团、民办本科学校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的通知》,推动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西藏教育事业发展有关专项资金达58.6亿元。

7月25日,教育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有关内地民族班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共八个方面22条,涵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投入机制和资助体系、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和切实加强制度保障等工作。目前,400所内地高校按50:1生师比配备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工作已列入招聘计划。

8月2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为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标准》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安全和谐、充满活力,依法办学、科学治理”的基本理念,将“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6类管理职责细化为22项管理任务和92条管理要求,基本涵盖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主要方面,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提供了指南。教育部还确定北京市海淀区、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江苏省泰州市、山东省威海市、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贵州省贵阳市7个地市、区县为管理标准实验区,并组织编写出版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解读》。

8月11日七部门合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了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推动全国各类城市广泛开展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形成一大批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习机会开放多样、学习资源丰富共享的学习型城市,由此促进我国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东中西部地区市(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分别达到90%、80%和70%;各区域都要有一大批县级城市开展创建工作。9月18日,教育部召开《全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座谈会,启动规划编制工作。9月18日,教育部召开《全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座谈会,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8月13日三部门加速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对加快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要加快实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工作目标,合理确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不断创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切实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意见》要求,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11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的通知》,开展国家级“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建设,总结推广各地实行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践探索和成功经验,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9月3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的重大教育改革事项。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意见》明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意见》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五大任务和措施,主要包括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和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这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一项改革,也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一次改革。

《意见》印发后,教育部等部门积极部署贯彻落实,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等配套文件,启动国家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工作。上海市、浙江省制定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相关改革。

2014年,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机会继续增加。教育部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协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从2013年3万增加至5万人,启动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比2013年增加11.4%。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逐步完善。全国28个省份实施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高考,涉及考生5.6万名。

9月4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首次实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全覆盖。

教育部批准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共计1320项项目获奖。其中基础教育领域共有417项成果获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48项,二等奖367项。高等教育领域共有452项成果获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职教领域共有451项教学成果获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这是新中国成立65年来,第一次以国家奖的名义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领域颁发教学成果奖。

9月10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关于“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

第30个教师节到来之际,习近平到北京师范大学与师生代表进行座谈,发表了题为《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的重要讲话。讲话深刻阐释了教育工作和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成为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此前,习近平、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参加庆祝教师节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的教师代表。刘延东出席表彰大会。

9月10日,教育部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强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一流教师队伍,营造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教育生态。要引导支持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做中华民族“梦之队”的筑梦人。11日,教育部党组下发《关于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对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9月18日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启动。

国家主席习近平3月25—28日对法国进行国事访问,于27日到访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并发表重要演讲。为落实习近平访法成果,深化紧密持久的中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9月18日,刘延东与法国外长、机制法方主席法比尤斯在法国巴黎共同主持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启动仪式暨首次会议,双方签署《联合宣言》,汇总形成拟在机制框架下开展的重点人文交流活动和项目,涵盖教育等8个领域共计约61项。同日,刘延东访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与博科娃总干事举行工作会谈,推动开展丝路国家的文化与教育交流。至此,我国与联合国其他常任理事国及欧盟等都建立了高级别人文交流磋商机制。

此前,第五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工作会议7月9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出席会议并致辞。双方在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妇女、青年等六大领域取得丰硕成果。在教育领域,中方将继续实施“三个一万”项目,成立中美人文交流基金,展开形式多样的教育交流活动,促进两国中小学教育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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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乾]

标签:教育公平 教育财政 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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