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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公路建设吸引民营资本276亿元


来源:和讯网

◆省政府出台政策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行业,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山东省收费公路招商引资意见》。◆近年来确定了济南至乐陵高速等7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总里程超过600公里,吸引社会资金443亿元,其中民营资本276亿元。

“我们愿意在山东投资建设”

“为了一块用地指标,山东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曾到所在地积极协调,帮助我们企业开展各项审批工作,这是我们在其他地方从未碰见的。”山东文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强说,“交通基础设施对社会影响是一条线,涉及土地征地、拆迁、环保、水利等一系列问题,我们企业主动承担责任的同时,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必不可少。”

“山东人淳朴,为民营企业打造的投资环境也特别好,我们愿意在山东投资建设。”贾绍连介绍,虽然他们公司业务包含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新材料研发经营等项目,在广东、湖北、北京等都有相关业务开展,但山东的投资环境吸引他们,愿意在山东投资建设更多的项目。

王强告诉记者,在刚结束的岚山至罗庄高速项目投标工作中,他们全程参与并以总分第一的评分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身份,他们有信心和能力将该项目顺利实施并运营。如果山东还有其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他们也将积极参与。

像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这样积极投资建设山东交通基础设施的民营企业,并不是少数,而吸引他们的,正是山东投资环境的这块“良田沃土”。

2009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和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准入领域,允许民间资本进入能源、交通等垄断行业和领域。也是在2009年,省政府转发了省交通运输厅提交的《山东省收费公路招商引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制度明确了公路引资范围和主体,规范了引资工作的实施程序。《意见》对行业管理部门、沿线地方政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积极扶持公路招商引资项目,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公路经营企业优惠与便利。

通过特许建设运营、股权转让等方式,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投资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负责人介绍,省交通运输厅在招标过程中,不设“隐形门槛”、不分“姓公姓私”,对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平等对待,一视同仁。通过平等的竞争平台,有广西桂政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民企脱颖而出,成功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为了引资工作的规范性,省交通运输厅还举办了公路招商引资培训班,组织人员编制投资人招标文本范本、特许权协议范本、投资协议范本等多个示范文件,规范引资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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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高速公路建设 东明黄河大桥 山东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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