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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兑付也有风险 揭开信托营销忽悠面纱


来源:证券时报网

信托业资产规模已超过10万亿,投资者对这类年化收益9%左右的产品一直“垂涎三尺”。证券时报记者从几个案例中揭开信托产品设计、产品信息、运作模式三个方面的忽悠大法,投资者应予以重点规避。

实际上,目前“名声不太好”的有限合伙产品包装成信托产品也非常多,尤其是资质不好的有限合伙,一旦包装成信托产品,从宣传口径上也能提及“刚性兑付”,成为忽悠投资者的一个手段,目前这一情况非常流行。

除了信托是壳之外,也有一些有限合伙产品发行基金中的信托(FOT),去购买一款或者几款信托产品,而在宣传时也表示自己有“刚性兑付”,如“FOT—北京新湖宏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是此类。这样可能会降低门槛,但增加投资者成本,尤其要注意要选择标的比较清楚的FOT,因为FOT 若不指定投向哪些信托产品,最终投不投信托其实不一定。

值得注意的是,实物商品的终端销售价和实际成本相差很大,各级批发销售商等要从中“抽水”,这一情况也存在信托产品上。以一款普通房地产信托产品为例,若发行方的融资成本为20%,给予投资者收益一般在10%~12%,其中9%左右的空间作为信托报酬和渠道费用,但往往增加一个渠道,比如借用信托公司做壳,可能就要给信托公司1%~2%的收益,影响投资者的实际收益。

点评:投资者对项目主体较多的信托产品要保持谨慎,需要把每个项目主体作用分清楚,有些产品项目主体多和产品本身设计有关,但有些完全是为了更好发行而借道信托的则需要警惕,往往这类产品风险较高。

股权质押信托

股权质押信托是指融资人用自身持有的股权作为担保,从信托获得资金融通,产品到期时,融资人以约定回购该部分股权的一种资金运用方式。

政信合作类信托

政信合作类信托一般是指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以及旧城改造和新城区开发等项目,通常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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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信托报酬 信托产品 潍柴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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